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委托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根据石工建工单物〔2023〕30号工单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600元/包。因系统限制仅能显示100元,请已缴100元的投标人使用对应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001655401050153894电汇补充缴纳剩余500元,或直接缴纳600元,并保留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上传全部付款回执,以便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费不允许个人缴费或其他公司代缴。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开具发票请于付款当日联系招标人,并通过扫描招标文件附件中二维码向招标人提供开票信息。因投标人未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导致发票错误的,自行承担后果。跨周、跨月、跨年不予补开发票。
4.招标文件费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税额33.96元,请认真区分好发票类型,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
5.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97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397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6.如果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发生失信、限高、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取消中标结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友助
联系人:
苗聪
电话:
13345030567
电话:
05468555998
电子邮件:
zhangyzh360.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miaoc2.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2
月
21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