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C-0316-2025-FG00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下属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委
托(以下简称“招标人”),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对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混合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本期 150MW。项目位于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塔河县十八站 150MW 风电项目位于塔河县十
八站区域内,项目拟安装 24 台单机容量 6.25MW 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 160m,风轮叶片
直径 220m,风电场一期已经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站,一期容量 50MW,二期容量 150MW,
总规划容量 200MW。本项目储能装置暂按项目装机容量 10%考虑,按 2 小时放电设计,
即全场共安装 30MWh 储能装置。
塔河县地处北温带,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由于受大陆和海洋高、低及季风交替的
影响,气候变化显著,冬季漫长干燥而寒冷,夏季短暂而湿热,春季多大风而少雨,秋
季降温急剧,霜冻来的早,塔河县年平均气温-2.4℃,气温最大年较差 47.2℃,极端最
高气温 37.2℃(1992 年),极端最低温度-45.8℃(1980 年),平均无霜期 98 天,年平均
降水量 463.2 毫米,主要集中在 7、8 月份,年日照时数 2015~2865 小时,10℃有效积温
1276℃~1969℃。
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主投方案推荐 24 台 EN-220/6.25 机
组,轮毂高度为 160 米。
参数信息 主投方案
机位台数(台) 24
参数信息 主投方案
轮毂高度(m) 160
采用机型 24*EN-220/6.25
总容量(MW) 150
机位处平均风速(m/s) 5.77
等效满发小时数(h) 2483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所涉及钢混式塔筒(由
混凝土塔筒与钢塔筒组成,含预应力系统,含内附件,含钢制转接段,含环氧树脂胶,
螺母及配套附件,含高强度螺栓及密封材料等)的制造、供货、试验、检验和运输、指
导拼装;含预应力钢绞线穿索及张拉。
包括塔筒各段混凝土筒、钢筒、接口法兰及其紧固锚固连接系统等,附件包含但不
限于塔门装配、外梯及零部件、钢爬梯及防跌落装置、平台、支撑、支架、安全滑轨、
紧固件(钢塔之间及钢混塔之间)、塔筒间接地部件、灭火器与支架、供电系统、LED
照明系统、电缆及光缆固定托架、接地电缆、电缆夹块、散热器支架、对外预留线缆
(动力、控制、通信等)接口、防坠落装置轨道(轨道型号同时适应免爬器和防坠落装
置)、塔筒门锁(防盗结构设计)、预应力钢绞线、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等塔内部件,以
及风机基础内所有预埋件(预应力锚固体系及基础预埋)。塔架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
的采购、验收、复验。塔架成品的包装、运输(自行负责临时堆场)、保险、交货、技
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出厂前的设备组装、现场
指导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
吊具(钢塔不少于 6 套)、拼装平台(不少于 6 套)、安装平台(不少于 6 套)、堆场(不
小于 15 亩)、技术资料、有关的技术服务、混塔锚索索力监测系统以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提供五年的质保期服务。具体招标
范围详见《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混凝土-钢混合塔筒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性价比最优的投标方案。
3.采购数量与价格
24 台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钢混式塔筒;最终重量以塔架生产图纸为准。本标
段为固定总价合同。
4.交货时间:首批 2025 年 7 月 30 日前供货到场 4 套;第二批 2025 年 8 月 30 日前
供货到场 8 套;第三批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供货到场 12 套;具体发货数量及时间根据
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各机位点指定位置车板交
货。
6.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中标人应对已有运输线路进行仔细查勘和采购方新修道路标准研究,并提供详细的
路勘报告,对道路分界点前所有路障、空障、桥涵进行拆除或加固,必要时对重要桥梁
进行检测,确保运输安全顺利。中标人应按照路况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车辆(特
种运输车辆等),招标人或买方认为必要时可强制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塔筒
运输设备应满足项目运输要求,如牵引车动力不足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更换
更高马力的牵引车。如因场内道路不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运输牵引由招标人(或买方)
及其总承包方负责,但牵引方案、设备绑扎加固、安全责任仍由中标人负责。场内道路
开工后,按照招标人或买方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
通后,派遣运输车辆,模拟行驶。到达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沿途障碍的清除及运输沿途的杆线改移及费用,平整及维护费,道路破损维护
费辅助牵引费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磨损、磕碰由中
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返厂更换。设备到卸货点应由招标人或买方现场确认,
48 小时内由总承包方调配设备卸货。场内、外道路分界点:道路分界点至每区域机位点
均为场内,除此以外为场外,场外道路与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场内道路施工由招标人
(或买方)及其总承包单位负责,场内道路运输(含牵引)由中标人负责。
分界点位置坐标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经度 纬度 备注
1 分界点
1
331 国道与兴建
村乡道路口 125°40'09.2395" 52°22'26.9106" 具体位置以实际
踏勘为准
2 分界点
2
331 国道与永丰
村道路口 125°43'56.1737" 52°23'22.5613" 具体位置以实际
踏勘为准
3 分界点
3
331 国道与无名
道路口 125°48'21.1620" 52°24'13.2088" 具体位置以实际
踏勘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 标 人 提 供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2-2024)内无行贿犯罪
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混合塔筒的能力和业绩;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
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钢结构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具有制作不少于 24 台 6.25MW 机型及以上(同类型)混合塔筒的业绩,业绩时间以
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
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有至少一个寒冷地区(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等地区)
的混塔项目业绩。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
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制造和相应的管理经验,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制造装备、
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及完备的售后保障,提供相关的设备资料,人员资质材料,质量保
障、售后措施等。企业具有混凝土实验室,具备对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性能进
行检测和试验的能力,能够出具委托具有资质的市级以上的实验室合格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企业生产车间具有钢筋加工设备、钢筋笼制作设备(胎具)、成套混凝土拌合设
备、全套管片成型设备(模具)、蒸汽养护及环境温度控设备等以满足冬季施工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 有 意 参 加 的 投 标 人 , 应 当 在 “ 中 国 电 建 阳 光 采 购 网 ”( 网 址 为
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
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8 日 24: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
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 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
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整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
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
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
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
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CA 办理”模块办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CA 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
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
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
成)。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
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与谊民路交会国泰中心 7#
邮 编:xnylnjhb@163.com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8919404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 1 号院 1 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 A 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10-88985462
电子邮箱:zhang_s9@hdec.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10-86301970
电子邮件:zhangxl01_sd2@powerchina.cn
备注:以上渠道仅受理异议,招标文件问题澄清请通过平台在线提出。
九、纪检监督机构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
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10-88985396)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