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预处理系统采购公告

   2025-07-10 4
核心提示::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预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
: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预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安装及验收。
  •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2.1.1供货范围

    (1)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预处理系统设备一套;

    (2)完成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预处理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

    (3)配合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总包厂家,完成工程样机总体组装、联动调试

    (4)提供超临界水氧化工程样机预处理系统设备的使用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备件更换等。

    2.1.2设备组成

    预处理系统由精馏残液储罐、乳化剂分散罐、pH调节剂储罐、原料配伍罐(含高速剪切乳化机)、精馏残液输送泵、乳化剂输送泵、pH调节剂输送泵、乳化液输送泵、蔗糖溶液配制罐、蔗糖溶液输送泵、去离子水输送泵、去离子水箱、常压管道、电磁阀、测压仪表、控制系统、安全阀等设备组成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提供相应的设备。
    2.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或甲方指定地点。
    3.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设备研发设计工作不少于十年,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3. 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化工工艺、辐射防护、容器、机械、仪控、电气专业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和社保证明(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线上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电子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登记的邮箱),售后不退。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同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报价文件。
    3.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6.4 供应商须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现场参与谈判。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白红梅

    电话:010-69358387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崔启明

    电话:010-68388829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1. 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3. 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列明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品牌或型号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5年7月10日

     

    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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