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8-2-23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本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煤矿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仪表检测检验项目(框架3年)【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和第六百四十二条:“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等规定,现需定期对矿井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检测检验,以及定期对矿井生产性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进行测定。
2.2 规 模: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煤矿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仪表检测检验项目(框架3年)【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5 服 务 期: 签订框架协议合同,合同签订后按买受人需求提供检验或测定服务并出具相应报告,据实结算,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期限三年。
2.6 招标范围: 采购核桃峪煤矿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对矿井生产性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定期进行测定等(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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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检验周期 |
单位 |
数量 |
3年检验次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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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速风表 |
CFJ25 |
6个月 |
台 |
20 |
120 |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达到服务地点开始检测检验工作,具体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日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或上次检测检验报告到期时间确定,并在检测检验工作结束后3个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整改意见书》或15个日历天内出具3份具有同等效力的检测检验报告(需检测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加盖CMA及CNAS资质认定、检测能力章、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章、检测专用章、骑缝章),依据本招标文件(包括签订的合同)发出的检测报告等资料,应当以书面形式为准,按签订后合同所载地址递交,以邮寄方式发送的以实际签收视为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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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速风表 |
CFJ10 |
6个月 |
台 |
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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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速风表 |
CFJ5 |
6个月 |
台 |
16 |
96 |
|
|
4 |
电子风表 |
CFJD25 |
6个月 |
台 |
20 |
120 |
|
|
5 |
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 |
CD4 |
1年 |
台 |
20 |
60 |
|
|
6 |
甲烷便携仪 |
|
1年 |
台 |
1122 |
3366 |
|
|
7 |
一氧化碳便携仪 |
CTH1000 |
1年 |
台 |
80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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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氧化碳检测仪 |
CJR10/5 |
1年 |
台 |
40 |
120 |
|
|
9 |
二氧化硫检测仪 |
CELH100(A) |
1年 |
台 |
10 |
30 |
|
|
10 |
硫化氢检测仪 |
JLH100 |
1年 |
台 |
30 |
90 |
|
|
11 |
氧化氮检测仪 |
CYDH200 |
1年 |
台 |
10 |
30 |
|
|
12 |
氨气检测仪 |
JAH200 |
1年 |
台 |
10 |
30 |
|
|
13 |
氧气甲烷两参数检测仪 |
CJY4/25B |
1年 |
台 |
40 |
120 |
|
|
14 |
光学甲烷检测仪 |
CJG10 |
1年 |
台 |
144 |
432 |
|
|
15 |
光学甲烷检测仪 |
CJG100 |
1年 |
台 |
72 |
216 |
|
|
16 |
氧气测定器 |
CYH25 |
1年 |
台 |
60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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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矿用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
JLh100 |
1年 |
台 |
30 |
90 |
|
|
18 |
一氧化碳测定器 |
CTH1000 |
1年 |
台 |
60 |
180 |
|
|
19 |
空盒气压表 |
DYM3 |
1年 |
台 |
12 |
36 |
|
|
20 |
直读式测尘仪 |
CCZ1000 |
1年 |
台 |
6 |
18 |
|
|
21 |
粉尘分散度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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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
项 |
60 |
360 |
|
|
22 |
游离二氧化硅检测 |
|
6个月 |
项 |
60 |
360 |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CMA或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2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煤矿通防仪器仪表检验检测或矿井生产性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测定技术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实施内容等关键页证明材料,并同时对应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可查,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煤矿甲烷便携仪等通防仪器仪表检测检验项目(框架3年)标段包1"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招 标 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华能陇东基地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34-6461035
电子邮件:2004273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21
电子邮件:qiy_xu@ch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