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万吨/年高有机含盐废水及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万吨/年高有机含盐废水及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沧港经备字【2025】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中建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中建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建设总投资588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8886万元,建设规模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万吨/年高有机含盐废水及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整体设计规模为300,0000m³/a 高有机含盐废水资源化处理、5,0000t/a 废盐资源化利用、900,0000m³/a 再生水回用。项目拟2期实施,一期设计规模为60,0000m³/a 高有机含盐废水资源化处理、4,0000t/a 废盐资源化利用以及39,0000m³/a再生水回用。项目年生产运行按照全年运行300 天计(7200h)。总用地面积约12,0000㎡(180 亩)。建设地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通一路和化工三路交叉口东北侧空地处。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等,达到最终交付。包括设计优化及变更,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直至投产验收、达产达标、移交,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保修等工作。 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土建等工程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安全设计专篇、竣工图编制,三维BIM、PDMS、PDS的设计及配合各专业验收工作。 2)设备(包括专用工具、试车备件、2年内备品备件)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 3)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联合试运转服务(包括对发包人操作人员的培训)。 4)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的编制和提供);试运行结束后,承包人应提供缺陷整改服务。 5)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及整体竣工验收。 6)质保期内的维护和售后等各种服务。 2.3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880万元,设计费1000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1820万元。 2.4计划工期:5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40 日历天,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以及其他/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以来承接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查询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手续; ☑3.15(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财务要求:提供近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2日17时3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罡、柴克,联系电话:0311-83086837、17798010787。 监督部门名称:中建三局绿投公司纪检审计部 电话:027-65275683 电子邮箱:sjjwjd@cscec.com 是 是 项目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万吨/年高有机含盐废水及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招标人:河北中建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孵化器二楼210室 联系人:鄂欢 电话:136358301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电话:0311-83086837 联 系 人:韩罡、柴克 电 话:0311-83086837、17798010787 电子邮件:chaike2014@163.com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