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一标段防洪工程城北新区片)第2次答疑澄清

   2025-10-17 2
核心提示:各投标人: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一标段防洪工程城北新区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公告第八条联系方式″行政监督部门:榕江县水务局 ,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古州兴隆街64号 ,联系电话:0855-6622080 ”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电话:(0855)8222194”。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条异议与投诉″8.条异议与投诉 监 督 部 门:榕江县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855-6622080。投诉受理部门:榕江县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855-6622080”更正为″8.条异议与投诉 监 督 部 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855)8222194。投诉受理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0855)8222194”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异议、投诉处理″4.异议受理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联系电话 18785511992。投诉受理单位:榕江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55-6622080。”更正为″4.异议受理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联系电话 18785511992。投诉受理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系电话:(0855)8222194”。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九、其他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4.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的第九项其他要求第4点其他要求″九、其他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4.其他: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第1点内容为文件格式模板,以本条要求为准”。

以上相关内容做澄清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编辑:guizhou
 

 

异议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招标会员区
  • dlztb008
    加关注12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最新招标招标会员区
国家能源招标会员区
网站首页  |  密码索回  |  服务说明  |  入网协议  |  银行汇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12017752号-8  |  1101070200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