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12-09 0
核心提示:关于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中国国际货
关于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532605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为国货航提供2026—2028三个核算年度的独立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服务,覆盖民航与北京市两大板块,按监管时限完成核查并出具正式核查意见/核查声明。
结果性目标:按时交付率:100%(满足监管与平台报送时限,无逾期);退回/补正率:≤1次/年度且在监管限期内闭环。重大错报:0起(以监管重要性阈值口径为准)。
机构通过CNAS认可,符合ISO 14065:2020(温室气体验证与核查机构能力要求)。民航局《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民航行业碳排放报告及核查相关技术规范与数据口径的相关标准规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碳排放核查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
1. 核查机构须严格依据民航局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碳排放核查全流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符合标准的核查报告。
2. 北京碳排放:北京地区地面的碳排放,包括公司在北京范围内的建筑楼宇:总部大楼和北京货站,主要核查内容有电力和天然气的排放等,民航碳排放:整个公司全部飞行活动的产生的碳排放核查。
1. 供应商必须属于民航局公布的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清单企业
2. 供应商必须属于北京市碳市场核查机构名单企业
3. 核查计划方案需完整详尽: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可执行性的书面核查计划方案,且方案需覆盖以下核心内容:
核查范围:同时包含民航年度碳排放核查、北京市纳管主体 / 设施年度碳排放核查;
人员配置:明确核查团队配置(提供简历与项目清单),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GHG核查经验,含航空领域)、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控制职责)、航空领域核查员(丰富航空领域核查经验)、地方碳核查负责人(熟悉北京市口径与核查要求)、航空数据核查员的专业资质证书及过往同类核查案例;
风险管控:说明针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评估标准与风险识别、应对措施;
时间与流程:明确总核查天数、各阶段核心流程节点;
核查安排:详细说明远程核查、现场核查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与我方沟通会的计划频次;抽样计划:采取公平可复现的随机或系统抽样为主;
资料需求:列出需我方配合提供的完整资料清单,确保清单内容具体、可执行;
计划方案需要保证计划完整、流程清晰、资料清单可执行、联系人与响应实现明确等要求。
4. 核查方案与规则需已从当年最新指南版本与生效日期为基准。
时效:所有对外提交按监管时限完成;若被退回,5个工作日内完成纠偏并再次提交。合规:监管机构对核查意见无重大异议/不予接收情形。交付完整性:方案包/证据包/报告包材料齐全;抽样与复算记录可追溯(抽样可复现率100%)。费用与票据:按合同价款与发票合规性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通过CNAS认证,符合ISO14065:2020(温室气体验证与核查机构能力要求)。
(九)必须属于民航局公布的民航碳排放核查机和北京市碳市场核查机构清单企业。
(十)应具备完整专业的核查团队。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CNAS认证文件,符合ISO14065:2020。
8.提供证明在民航局公布的民航核查机构清单内的文件。
9.提供证明在北京市碳市场核查机构名单内的文件。
10.提供详细的核查人员配置,相关人员工作经验。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祖寞孺
联系人电话:01061465894
联系人电子邮箱:zumoru@airchinacargo.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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