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名称:上网行为数据分析与信息通报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本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切实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精准掌握师生上网行为动态,及时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与舆情隐患,采购人拟采购上网行为数据分析与信息通报技术服务。经充分市场调研与技术论证,该服务因存在显著技术独有性,仅能由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网信中心”)提供,现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服务,服务周期为1年,总费用为20万元。
上网行为数据分析与信息通报技术服务技术需求:(1)上网日志解析与处理,提供上网行为日志的自动解析、清洗和结构化存储。(2)异常行为分析与识别,根据上网行为日志对用户行为模式进行多维度分析,发现异常上网行为。(3)支持特征识别优化,每月对特征库进行更新和维护。(4)根据实际监测和分析结果,每月对发现的异常上网行为和关联用户进行报告。
(三)国家网信中心具有以下唯一性:
(1)国家网信中心作为国家级网络安全管理核心机构,拥有唯一的全国性网络行为数据采集链路,可接入教育行业专属网络段(含学校校园网核心节点)的全量流量数据,涵盖用户账号、访问轨迹、应用协议、数据交互等关键信息,且能实现与教育主管部门数据上报通道的无缝对接。(2)针对学校网络场景中特殊的学术资源访问、跨校协作数据传输、校园专属应用交互等行为数据,国家网信中心具备独家解析能力。学校上网行为数据分析与信息通报服务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满足教育行业特殊的合规性要求,国家网信中心在合规性技术适配方面具备唯一性。(3)学校上网行为数据分析与信息通报服务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满足教育行业特殊的合规性要求,国家网信中心在合规性技术适配方面具备唯一性。(4)上网行为信息通报作为服务的关键环节,要求具备专属的通报链路与官方授权,这一核心权限仅国家网信中心拥有。
综合以上四点及采购人归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上网行为数据分析与信息通报技术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西分中心处采购。
综上所述,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西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阳岭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虹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联系电话:0773-8998063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