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货站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货物操作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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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北京货站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货物操作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货物操作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1.项目内容 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货物操作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在海关监管的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内配合北京货站开展国际快件货物的接收、 交付等操作,所有服务需符合海关及监管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 2.服务需求 2.1负责北京货站集装器及辅材、拖车拖斗等设备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2.2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从快件公司接收的货物计重后连同交接清单一同与北京货站进行交接。 2.3负责接收北京货站货运单和货物齐备的进港快件货物并送至快件公司空侧库门口与快件公司进行交付。 3.1出港货物 3.1.1交接时间原则上应在规定范围内,有其他明确要求的除外。 3.1.2供应商应负责检查核对货运单号、件数、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标签、标记、无动力设备的适用性和集装器的适航性,确保交接货物符合航空安全运输要求。 3.1.3供应商应对所操作的货物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并对管辖期间内的货物和设备的完好性负责。 3.2进港货物 供应商须在核收北京货站进港货物和运单后,将进港货物和运单送至快件公司空侧库门口与快件公司进行交付,留存交付凭证,并将交付凭证交与北京货站。 3.3集装设备管理 3.3.1 使用北京货站设备时,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正常回流并避免设备失控、破损、错用等不正常情况。 3.3.2在供应商操作期间,应对于北京货站代理航司的集装器、无动力设备和辅材建立流转记录台帐并积极配合北京货站对设备的调度安排和日常检查工作。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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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综合本项目发布的两次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报名情况及资质审查结果,仅北京空港通衡物流有限公司符合本项目的报名要求,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北京空港通衡物流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2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张思远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2936 | |
| 联系人邮箱:zhangsiyuan@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