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土沃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土沃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MM1401000155210000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5】210号,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土沃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水县土沃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2.2项目规模:(一)新建DN300污水主管线2条共28.248km(其中主管线1长13.044km,主管线2长15.204km),检查井470座,跌水井52座,道路拆除及恢复58190.9㎡。(二)新建DN300村内污水收集管网13.119km,玻璃钢地埋式集污池14座,D110入户管19.605km,检查井219座,吸污车2辆等。(三)污水收集池1座400m³。(四)污水收集设施1座,污水处理规模300m³/d,包括进水井、格栅间、调节池、综合净化间、污泥池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3建设地点: ;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沁水县土沃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335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发包方式:本工程拟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若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3.6提供由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 3.8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月依法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9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 6.2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jcebid.com/)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转账或电汇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235634482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56-321480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土沃乡人民政府 地址:沁水县土沃乡土沃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735661587
招标代理机构: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环路蓝海港6层635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235634482 电子邮件:8211719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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