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口边检总站机关本级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服务项目其他编辑:ccgp

   2026-02-27 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边检总站机关本级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本级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195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一号海口边检总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警官,0898-66195615

 

 

一、采购项目内容

海口边检总站机关本级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一、项目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本级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二、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三、采购预算:17万元,高于此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内容:配合开展海口边检总站机关本级2022年3月至2025年12月期间财政财务收支的专项检查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内控制度运行情况,预决算执行以及收支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等,涉及经费资金总额约3.3亿元。

五、供应商资质及服务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或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4、具有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类似审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六、交付期:30个工作日。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人员全部进驻后支付合同价款30%,完成工作并出具报告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剩余30%待上级审计完成后支付。

八、服务要求

1、供应商参与检查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纸质资料、电子资料不得带离现场。

2、供应商应根据工作情况和时限要求,委派足够工作人员(至少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1名造价工程师)确保工作开展,工作期间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协调、督办、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进度。

3、供应商委派人员至少取得以下证书之一:注册会计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造价工程师、软件工程造价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咨询工程师等。委托人员具备一定的财政财务收支、采购项目或资产管理等审计工作经验,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须提供委派人员均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4、供应商委派人员应自备便携式计算机终端用于驻场现场审查。

5、供应商派出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情况须及时请示汇报,应发现未发现重大问题的,经上级审计发现并指出,将视情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九、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此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请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单位简介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53729602@qq.com。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7时30分。

 

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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