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6-03-0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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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09800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5]249号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5]268号文件批复。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安泽县交通运输局,特许经营者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为安泽晋建国道改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泽晋建国道改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资金来源为特许经营者出资、政府出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临汾市安泽县境内,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安泽县冯子节村(安泽沁源界),顺接既有国道241线,在既有国道241东侧向南另辟新线至大米圪塔村,沿既有国道241进行改扩建,经和川镇,设石渠隧道,终点位于府城镇高壁村附近,接既有国道241线,路线全长28.826公里,设大桥3122.3米/11座,中桥291米/3座,长隧道1005米/1座,设置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合建)。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机电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共计3个标段(JL1~JL3),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监理标段

桩号

监理范围

监理阶段

JL1

k0+000-k15+200(暂定)

桩号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交(竣)工验收的监理及管理工作。

JL2

k15+200-k22+500/ZK22+505(暂定)

桩号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

JL3

k22+500/ZK22+505-K28+826(暂定)

桩号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及全线机电工程

2.3服务期:

JL1~JL3标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交(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期依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质量评定为优良。

三、JL1-JL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人员、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人员要求

JL1

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并且合法有效。

近五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并满足下列业绩:

①1项以上(含1项)里程长度不小于15km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②1座以上(含1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含1项)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JL2

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并且合法有效。

近五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并满足下列业绩:

①1项以上(含1项)里程长度不小于10km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②1座以上(含1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含1项)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JL3

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并且合法有效。

③交通运输部颁发机电专项监理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近五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并满足下列业绩:

①1项以上(含1项)里程长度不小于10km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②1座以上(含1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③1项以上(含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监理业绩。

④1项以上(含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含1项)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若某一项业绩中同时涵盖多个专业工程监理内容时,可分别予以认定。

3.2本次招标JL1和JL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JL3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JL3标段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今)监理过的工程,在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5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4.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4.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与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3日1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获取方法: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ty2.jcebid.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30分

5.2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方式开标(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出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35368770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泽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泽县滨河南路55号

电话:0357--8522580

电子邮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泽晋建国道改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府城镇泽民南路17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35368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层501

联 系 人:孙奇

电    话:0351-7637555

电子邮件:zhuchen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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