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视频内容授权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6-03-03 0
核心提示:关于短视频内容授权服务项目谈判公告中国航空传媒有限
关于短视频内容授权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短视频内容授权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短视频内容授权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M-E-202606326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为国航机上网络平台提供安全合规、航空体验适配、丰富多元的短视频内容,并提供短视频内容策划、审核、信息整理和录入等相关服务,利用自身优势,为国航机上短视频产品提供可行的实施建议和解决方案。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内容需积极健康,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相关监管部门对短视频内容播出的具体要求,同时契合航空场景播放要求,符合机上《国航机舱影视音文化内容安全审核标准及实施细则》。内容在互联网平台播放,符合平台播出要求或资质。

2.契合国航品牌与机上网络平台风格特性,注重趣味性、情感共鸣和知识价值。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内容:

(1)契合国航品牌与机上网络平台风格特性,提供不少于23个分类的短视频内容,以实际执行过程中的需求为准,涵盖PGC(由专业团队按照传统广电标准制作的互联网内容)和UGC(由个人用户在网络平台创作发布的内容)内容为主。内容符合用户娱乐习惯,具有创意、即时性、轻量化等短视频内容特点。尽可能覆盖符合航空场景播放要求的全类别内容。

(2)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实拍、3D制作、动画、混剪、音乐视频等。

2.数量

(1)每月需稳定推荐不少于600条短视频内容,其中包括200条新内容;其中,旅游相关的内容不少于100条。

(2)需求方根据内容品质和策划主题、类型关联程度进行选择,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3.版权

(1)供应商提供的短视频内容拥有在国航机舱局域网及空地互联场景中播映的全部、完整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并对该内容在以IATA代码为″CA”运营的航班机上网络平台或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所属航空器的机上网络平台播放使用进行完整版权授权。

(2)内容包含创作者原创创意,且音乐、画面、字体、视觉设计等全要素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

(3)允许内容通过国航APP、贵宾休息室等多媒体终端以宣传机上娱乐服务为目的,进行播映展示。

(4)确定选定短视频相关物料(包含但不限于音乐、画面、字体、视觉设计等全要素),以及为宣传机上内容在国航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发布所需的相关物料的准确性及版权合法合规。

4.制作及物料:包括但不限于为选定的内容制作较为精致的海报封面、对短视频内容进行必要的剪辑修改等,同时确保提供的视频、音乐、图文等格式符合上机要求和规范,确保上机呈现质量,技术标准详见《机上网络娱乐平台技术标准》。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有短视频版权服务或短视频创意制作或航司文化内容项目服务等相关经验,体现高水准的服务能力,能力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供应内容的数量、品质、符合内容安全规定、协助高效完成选品、录入等工作,全力配合推进本项目的日常开展,根据自身优势为客户提出有效的建议及解决方案。按月度,周期性配合完成选品推荐工作。须配合根据策划需求提交选品文件(推荐片单)、提供样片以供审核、确认当期内容版权服务采购订单、提供内容物料等重要工作流程。

2.须配置专属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配有相对固定的客户经理,应具有短视频版权服务或短视频创意制作或航司文化内容项目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主要负责对接需求、策划、审核等服务,且能够直接参与内容安全审核、选品等工作。客户需求一经提出,客户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内给出初步回应,并在一天时间内提供相应方案。同时团队应具有图片/视频编辑、内容审核、基础技术支持等能力,能安排项目相关人员驻场办公,与频道组协同完成短视频的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各环节工作高效落地。

3.供应商须对推荐或选定的短视频内容按照国家及客户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内容安全审核,确保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航空场景播放标准。

4.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短视频的市场趋势和内容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短视频热门内容汇总、平台作者排名、国家监管政策变化、下期内容推荐计划,以及平台作者的数据情况分析等。

5.参与航司短视频内容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内容选品,协助内容运营系统的内容入库、内容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准确提供必要的海报、信息、数据等;根据国航要求,对每一个选购的内容进行类型标注。

6.做好创作者、航司及娱乐系统供应商之间的业务沟通工作,按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五)验收标准

提供的服务满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合法、信息准确,视频或图文内容清晰、无技术缺陷,确保旅客获得优质的视听体验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1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书面澄清说明,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再另行解释(逐页盖章提供PDF格式);供应商需另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自行查询页面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如涉及处罚必须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格式自拟提供PDF格式)
8.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内容需涵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审计完毕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报告),如财务报表中当年净利润项显示亏损,必须提供亏损情况的相关说明(格式自拟);如无法提供2025/2024年度的审计财务报告,需提供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2023-2025年度均涵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如有亏损需提供说明,要求同上);(逐页加盖公章,PDF格式)
9.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10.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11.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团队介绍等。
12.须提供近两年为国内市场服务的(基于国内平台创作并发布的)短视频内容授权、短视频内容制作、音视频内容版权服务等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份(含)以上(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字盖章页、金额内容页,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思颖
联系人电话:01064658073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sy@airchinamedi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须逐一整理成PDF文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三)本公告所列各项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应尽早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时间以采购管理平台实际接收到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间的法定工作日内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因逾期提交报名材料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报名未成功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编辑:air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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