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2026年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2(第二次)公开招标

   2026-03-0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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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2026年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CZ(2026)01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2026年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简要服务要求

2

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饮品及其他

100万元

为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包含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1号东裙楼一楼食堂,提供所需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注:供应商按照分包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拟签订日期为2026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最终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划分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4.29%。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包2:米面油、干货类、调味品、饮品及其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对应各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4日 至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开标室)。

方式:①现场获取:供应商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②远程方式:供应商向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支付工本费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支付凭证扫描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地址(56491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寄出纸质版采购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29798600107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hunan.chinatax.gov.cn/xt/)同步发布。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请采用规范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80号        

联系方式:唐女士 0731-58552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            

联系方式:廖丽娟 陈丽 李子贤 0731-5555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  0731-58552240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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