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贞丰县交通运输局以贞丰县交通运输局文件以关于贞丰县X753鲁贡至白层(火电厂至纳堕大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0号)、关于贞丰县C026坡西红绿灯至这旗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2号)、关于贞丰县C088坡搞至牛棚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3号)、关于贞丰县C202沙坝桥至鲁容老村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4号)、关于贞丰县C208纳翁经过翁至中磅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5号)、关于贞丰县C594大碑至陇燕山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6号)、关于贞丰县Y043纳翁经拉旦至卡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贞交复〔2025〕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贞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由县财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贞丰县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
2.1.2建设地点:贞丰县境内。
2.1.3建设规模: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子项目共7个,总计实施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20.653公里。详见招标文件。
(二)详细建设内容:
(1)贞丰县X753鲁贡至白层(火电厂至纳堕大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白层火电厂,起点桩号K19+685,止于纳堕大桥,终点桩号K22+594,全长2.909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5米;
(2)贞丰县C026坡西红绿灯至这旗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左旗,起点桩号K0+000,止于这旗,终点桩号K1+655,全长1.655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3)贞丰县C088坡搞至牛棚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牛棚丫口,起点桩号K3+840,止于牛棚大田河岸,终点桩号K7+823,全长3.443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4)贞丰县C202沙坝桥至鲁容老村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鲁容大桥,起点桩号K0+000,止于鲁容老村,终点桩号K2+191,全长2.191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5)贞丰县C208纳翁经过翁至中磅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纳翁,起点桩号K0+000,止于过翁,终点桩号K2+335,全长2.335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
(6)贞丰县C594大碑至陇燕山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大碑,起点桩号K0+000,止于黔江学校,终点过翁K2+000,全长2.0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5米;
(7)贞丰县Y043纳翁经拉旦至卡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纳翁,起点桩号K0+000,止于过六,终点桩号K6+120,全长6.120公里,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2.1.4项目总投资:1366.8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79.37万元。详细为:
(1)贞丰县X753鲁贡至白层(火电厂至纳堕大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276.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0.06万元;
(2)贞丰县C026坡西红绿灯至这旗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06.9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2万元;
(3)贞丰县C088坡搞至牛棚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208.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5.04万元;
(4)贞丰县C202沙坝桥至鲁容老村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78.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8.01万元;
(5)贞丰县C208纳翁经过翁至中磅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208.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6.13万元;(6)贞丰县C594大碑至陇燕山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38.8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0.05万元;
(7)贞丰县Y043纳翁经拉旦至卡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248.2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0.05万元。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1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3合同估算价:约1279.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交安″B”类);
(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3)安全负责人: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
3.1.2资金:/ 。
3.1.3设备:/ 。
3.1.4其他:/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综合资质)、 一(甲)级资质以及公路专业承包一(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 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具体数量)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4日09:00时至2026年3月10日23:59时,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QXNTF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采用现场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携带CA 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www.qxnzggzyjyzx.cn/)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D区,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各部门联系电话。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贞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贵州省贞丰县永丰大道海事大楼,电话:08596610032。
9.异议与投诉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贞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贞丰县珉谷街道永丰大道海事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13368594399(对外工作电话)。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
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其他
/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贞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贞丰县珉谷街道永丰大道海事大楼二楼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大商汇B3组
团2号楼2601号
联 系 人:朱增鹏联 系 人:龚粉铭、田新新、文斯耀
电 话:13368594399(对外工作电话)电 话:0859-32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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