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053)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龙江化工硫酸钠盐(固废代码:900-999-SW59)月产约750吨,6个月份预估硫酸钠盐需外委处置数量约为45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范围包括硫酸钠盐的装卸、转移、贮存和处置全过程。
2.2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2.3最高投标限价: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85.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内预计处置4500吨,预计发生总金额为83.2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直接处置该类工业固体废物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须提供环评报告(须体现处置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以上三个证件缺一不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3.4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4日17时至2026年3月10日17时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可邮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磊
电 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qq.com
业务监督: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0451-82364723
202602281641455039400214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