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6年度大连地区所属单位或项目(沥青混凝土)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110-KJJC-2026-12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公司所属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公司承建和拟建的大连地区所属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所需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公司概况、采购范围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辽宁、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湖北、江苏、浙江、四川、广东、广西、深圳等地。大连地区在建及拟建工程项目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所需采购的沥青混凝土实行集中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4采购范围: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区项目,通过“二次竞价”选定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各供应商入围报价作为实际采购“二次竞价”报价上限,结算按实际供应数量。
1.5采购单位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协议入围候选人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生产厂家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入围候选人,采购单位确定其为入围供应商。
2.采购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 号);
2.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5〕505号);
2.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加工的独立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必须具有供应能力。
3.2生产厂家能力:生产厂家须具备标的物生产能力,应附用于生产标的物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代理商提供授权厂家资料。
3.3财务能力:报价人须为增值税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3.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3.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份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业绩优先入围。
3.6供应能力:应具备24小时不间断生产发货的供应能力。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km。
3.7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
3.9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区项目施工相关质量的各项要求,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必须配合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原材抽检工作。因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给招标人造成的退货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包件,完成网上报名、支付对应包件采购文件费用、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3月6日09时00分-2026年3月14日09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咨询铁建云链客服。
4.3本次采购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4.4本次采购文件费用由招标组织单位收取,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付款时须注明“采购编号+包件号”及用途(标书费)等信息,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户名: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开户账号:42001868608053006254
4.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汇款完成后请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开票信息,采购文件售卖时间截止后,仍未登记开票信息的将不再受理开票事宜。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并在开标后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指定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此次供应商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CA加解密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CA加解密操作手册”或咨询铁建云链客服。
5.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入围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5.5铁建云链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注意事项:如铁建云链相应包件的物资清单与采购文件不相符时,以采购文件中的物资清单为准,铁建云链报价仅作为核算响应人包件总价使用,响应人仅需确保在铁建云链填报的含税总价与响应文件中的含税总价一致即可。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区所属单位或项目
8.2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孔女士 13017233363
8.3 协助单位信息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6296888 邮箱:crccepservice@163.com
2026年3月5日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报价时务必重点关注技术标准及要求)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使用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
LQHNT01 |
沥青混凝土 |
AC-13C |
吨 |
14000 |
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区项目 |
1000 |
2 |
|
沥青混凝土 |
AC-16C |
吨 |
3400 |
|||||
|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6800 |
|||||
|
乳化沥青透层油 |
SBS |
吨 |
120 |
注:1.包件内数量仅针对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时报价及评审需要,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实际采购数量、规格、型号以供货区域内项目采购需求和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行业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四大国有银行、铁建云链平台出具的保函形式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