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2026年第一批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公开招标

   2026-03-12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6年第一批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6年第一批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001654,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经济责任和专项审计工作,其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四家公司:分别是国华蒙西分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国能氢创公司党支部书记 董事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国华湖北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董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欧洲公司原党支部书记 总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为国华投资公司所属澳洲公司的金融衍生品2025年度和2026年度专项审计。
2.1.2招标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共包括4家公司,具体为:
(1)国华蒙西分公司本部设在内蒙古巴彦淖尔,承担(项目所在地)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等内蒙古西部区域清洁能源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任务;审计期间:暂定2022年8月至2026年3月(3年8个月);必要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对所有公司进行全覆盖;工作量预估高,具体情况详见技术文件。
(2)国能氢创公司位于北京,聚焦“氢能新型基础设施服务商”发展定位,率先开展氢能数字化、质量化和生态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延伸覆盖氢能科技研发、数字氢能、氢能关键装备检测、氢气品质检测、氢能厂站运营、清洁氢认证评价、碳资产开发及交易等领域。获批国务院国资委第二批启航企业。
审计期间:2020年8月至2026年3月(5年8个月);必要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对所有公司进行全覆盖;工作量预估高,具体情况详见技术文件。
(3)湖北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办公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负责管理国华投资在鄂项目,目前管理的实体法人公司1家,项目位于湖北省仙桃市,对应光伏电站装机规模25万千瓦,配套50MW/100MWh集中式储能电站1座。
审计期间:2022年11月至2026年3月(3年5个月);必要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对所有公司进行全覆盖;工作量预估低,具体情况详见技术文件。
(4)欧洲公司位于希腊雅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可再生资源、节能环保等项目的开发、生产、经营管理,管理四家风电项目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装机容量7.82万千瓦。
审计期间:2024年6月至2025年11月(1年6个月);必要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非现场远程审计,对所有公司进行全覆盖;工作量预估低,具体情况详见技术文件。
金融衍生品专项审计共涉及1家公司2年专项审计,并每年出具一项报告。
项目背景: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重点关注金融衍生业务内控和风险防范的有效性,以前年度外部监管和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审计对象和范围:澳洲公司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情况;澳洲公司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情况。在京远程审计。
审计内容和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专项审计是国华投资金融衍生品专项审计,主要是对国华投资下属澳洲公司金融衍生品2025年和2026年两年的业务情况分别实施专项审计,金融衍生业务内控和风险防范的有效性,包括制度建设、业务审批、风险管控、会计核算及信息报送、依法纳税情况、以前年度问题整改:审计工作实施地在北京,项目资料提供地为境外公司(英文资料),2026年对2025年业务情况,2027年对2026年业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分别出具中文版金融衍生品专项审计报告。
标段(包)划分:无
2.1.3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经责审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金融衍生品专项合同包括两年的专项审计,2025年金融衍生品专项审计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6年金融衍生品专项审计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如下(1)、(2)业绩要求:(1)至少具有3份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服务内容须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至少具有1份包含氢能业务的审计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 同一合同同时包含上述经济责任审计、氢能业务审计中两类及以上业务,且各类型业务分别满足本条对应业绩的内容、金额要求的,可分别视同满足对应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2个以上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工作经历。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内部任命无效)或取证单(取证单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取证单涉及敏感信息可将名称和部分内容涂黑遮挡,取证单须附有被审计单位盖章)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列前50(含)名,须提供排名截图;

    (2)投标人未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此次审计期间内的(国家要求不能同时进行的审计服务)服务。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1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4-0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编:100007

    联 系 人:杜治禹

        话:010-58157532

    电子邮箱:1168005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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