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所属建筑物屋顶上。
2.2项目概况:遵循能建尽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屋顶布置光伏组件。最低布置容量不少于2.59兆瓦。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含:前期手续、勘察设计(光伏组件设计及储能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含智能管理软件系统)、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协调、协调电网公司办理余电上网容量手续、办理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相关并网手续、电力并网发电、试运行、竣工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全阶段工程总承包的全部相关工作。及并网验收后的3年监控运维工作,同时投保3年本项目的意外保险,确保发生意外时全额赔付,以及光伏安装区域的屋顶加固及防水维修。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未提及内容全部包含在内。
2.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等;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1.5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①或②):
①投标人需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2M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
施工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2M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或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施工工作);
设计单位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2MW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或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设计工作)。
(需提供承包合同必要部分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文件,且合同中须有明确签订时间,如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技术指标要求的,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6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l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l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工作内容划分(施工和设计),同一工作内容所对应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2日16时00分到2026年3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先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进行获取文件操作。
注:本项目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
费用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下载费两部分,请投标人分别缴纳:
1)
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账号:1001 2605 0902 4906 642
汇款备注信息:投标人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或编号(可简写)
投标人在上述第4.1款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送至nits@cssczh.com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确认。
2)平台下载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3)投标人支付完“标书费”和“平台下载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备注:
(1)平台注册操作指引: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试行版”;
(2)平台联系电话:010-89172128-4或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客服电话”。
(3)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仅用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均无需通过该平台,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为准。
(4)未网上获取或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会议室。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5555号
联系人:焦海涛
电话:1340034633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
邮编:200063
联系人:倪天士
电话:18930393172
邮箱:nits@cssczh.com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