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漯河市立医院的委托,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漯河市立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HCLH【2026】004号,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立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预算:496000.00元 最高限价:496000.00元
2. 采购范围及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设备为血液透析机4台,主要用于治疗重症肾功能疾病的患者,可应用用于碳酸盐/醋酸盐/单超透析多种透析模式。具有化学消毒及加热消毒功能;热消毒温度80度以上即可,程式化设置多种消毒和清洗模式且消毒+脱钙一键完成,完成时间小于40分钟。(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4质保期:整机质保3年;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5(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9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9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5.磋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6 日至2026年04月01日每日8:0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生产)证》或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牡丹江路辅路与玉泉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昌建总部港10号楼东单元5楼)参与报名。报名费500元/家,报名资料需提供2份。
5.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9时00 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牡丹江路辅路与玉泉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昌建总部港10号楼东单元5楼)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9时00 分。
7.2开标地点: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牡丹江路辅路与玉泉山路交叉口东北240米昌建总部港10号楼东单元5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标准及方式: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名称:漯河市立医院
地址:漯河市海河路西段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95-6182818
代理机构: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17676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