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TDL-2026-03-01
2.项目名称:郑州技师学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郑州技师学院三个校区建筑面积约为145663.7平方米。消防控制室2个(中原校区10号楼消防控制室要求白天在岗,惠济校区消防控制室要求24小时在岗);日常巡查,消防设施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CRT)、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电话及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迫降、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标识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漏电火灾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卷帘等(此处如有遗漏,最终以实际的实物为准)。
5.2 服务内容:郑州技师学院所辖三个校区(1.中原校区:陇海中路350号;2.高新校区:化工路44号;3.惠济校区:西山路2号)的消防维保(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
5.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地点:郑州技师学院所辖三个校区(1.中原校区:陇海中路350号;2.高新校区:化工路44号;3.惠济校区:西山路2号)。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的,且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8.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同时提供劳动合同、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材料及工资流水证明。(注:供应商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函)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每天09:00 至 11:30,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3.获取文件时所提供资料: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
4.获取方式:4.1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的:以电子邮箱方式递交″获取文件时所提供资料”,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ztgczxdl@163.com(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2现场方式获取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获取文件时所提供资料”,前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商都路建正东方中心A座2405室进行登记。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后,文件获取成功。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获取资料。
5.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商都路建正东方中心A座24楼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址:http://www.hnzbcg.cn/)上发布。公告日期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技师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350号
联系人:李浩(中原校区:刘义强、高新校区:王毅飞、惠济校区:郝红臣)
电 话:0371-67882515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商都路建正东方中心A座24楼
联系人:柴慧玲、秦少强、孔杰
电 话:0371-88511776
邮 箱:hnztgczx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