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聚变科研咨询及综合辅助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聚变科研咨询及综合辅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0359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聚变科研咨询及综合辅助服务框架协议。
2.3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2.4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
2.5 招标范围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 1 |
中国聚变科研咨询及综合辅助服务框架协议 |
科研咨询辅助服务:科研资料分析、核心实验辅助等;综合辅助服务:统筹业务、业务执行、业务规划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上海市闵行区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服务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8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其中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的专项服务主管(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上述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项服务主管从业经验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或其他可证明其从业经验/同类项目经验的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8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
5.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纸质版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通过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打印胶装两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金发科技国际科创中心3栋5楼(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661号),刘晓庆(028-85756520)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望汇路260弄1号
联系人: 李昌昊
电话:021-3357805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85756520
项目负责人:刘晓庆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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