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营业部业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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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南宁营业部业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南宁营业部业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92#车用汽油、0#车用柴油,以满足南宁营业部车辆使用用油。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采购的油品必须符合中国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配套规范: 2、车用汽油: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3、汽用柴油: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品名与标号:汽油:92#车用汽油;柴油:0#车用柴油。 四、交付或实施时间:2026-04-16。交付或实施地点:南宁 五、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油品来源合法、符合国家汽油、柴油执行标准要求; 2、加油机计量标准,有质量监督部门计量合格证书; 3、加油点提供24小时运营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用油供应。 六、验收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油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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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广西中石化南宁石油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2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李维 | |
| 联系人电话:18076554807 | |
| 联系人邮箱:liweican@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