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日常税务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002167,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整体税务服务采购管理,统筹下属单位税务服务需求,保障税务服务的专业性、标准化与合规性,规避分散采购带来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流程重复等问题,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2026-2028年度日常税务服务框架协议。
2.1.2标段划分:4个标段
标段1:分布在北京、天津的子分公司,预估法人公司数量22个,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在上述地区的所属子分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按实结算。
标段2:分布在河北、蒙东、黑龙江、辽宁、吉林、蒙西的子分公司,预估法人公司数量53个,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在上述地区的所属子分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按实结算。
标段3:分布在山东、陕西、山西、甘肃的子分公司,预估法人公司数量63个,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在上述地区的所属子分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按实结算。
标段4:分布在江苏、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广东的子分公司,预估法人公司数量47个,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在上述地区的所属子分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按实结算。
2.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各公司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蒙东、黑龙江、辽宁、吉林、蒙西、山东、陕西、山西、甘肃、江苏、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广东)提供日常税务服务,具体包括:(1)税务咨询,(2)全税种健康检查,(3)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核,(5)在京公司人员驻场,(6)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搭建整体税务管理体系。前4项服务内容为标段1、2、3、4的通用服务内容,第5、6项服务内容仅适用于标段1。
2.1.4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所有执行合同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中标总价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招标人及所属各子分公司最终累计采购税务服务的公司数量不作为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制条件。招标人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日期可不一致,以招标人及所属各子分公司通知为准,截止日期应统一至2028年6月30日。
2.1.5服务地点:
根据招标人所属子分公司需求确定,各公司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蒙东、黑龙江、辽宁、吉林、蒙西、山东、陕西、山西、甘肃、江苏、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广东。
2.1.6其他:
协议有效期内中标单价保持固定不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税务服务合同业绩 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含)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国境内核发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并具有10年及以上税务服务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指定1名项目现场负责人,拟任现场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国境内核发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配备15人及以上(包含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的税务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团队人员证书扫描件和团队人员配置表。
(3)标段一中在京公司驻场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并提供中国境内核发的中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或其他财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等证书;有3年及以上财务或税务相关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名驻场人员名单,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验的个人简历。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第3包70元;第4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第3包0元;第4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4-20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璇
电 话:18001131808
电子邮箱:20048359@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