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内运营保障及市场化业务拓展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1 0
核心提示: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

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内运营保障及市场化业务拓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内运营保障及市场化业务拓展项目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推行″厂内运营保障+市场化业务拓展”一体化运营模式。采用″甲方主体运营+乙方技术支撑”的合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专业服务方。

  1.项目编号:KYJT-WZ-202601

  2.项目名称: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内运营保障及市场化业务拓展项目

  3.采购内容:完成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内运营保障及市场化业务拓展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采购预算金额:

  (1)厂内运营保障业务:污水处理基础服务单价为1.30元/m³(包含月度水费、电费、污泥委外处置费及当月药剂供应(含技术服务)费);

  (2)市场化业务拓展业务:无采购预算,此项业务采取利润分成制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标准:

  (1)水质标准:出水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无日均值超标,严控小时值超标;若因供应商药剂质量或技术指导不当导致出水超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环保处罚及相关经济损失,同时按要求整改并上报监管部门

  (2)污泥管控:污泥日产≤4吨、污泥含水率≤75%,严格按照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产生的额外处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需协助采购人做好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的跟踪、记录及报告工作;

  (3)成本控制:采购人污水处理月度平均单方制造成本≤2.30元/m³(包含药剂、水电、污泥处置等全部费用)以采购人缴费凭证及双方核对确认的数据为核算依据,确保成本核算真实合规。

  (4)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操作厂区设施设备,工艺调整需经双方确认后执行,严禁单方下达调整指令;严禁伪造、篡改运营数据,确保运营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6.合作期限:自2026年04月30日至2028年04月29日,采用2+1续约模式,即2年期满后,若双方合作良好,可协商续签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履约能力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零申报单位以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官方查询结果为准,失信记录已失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22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422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酒泉分平台第一开标厅(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经投集团3楼);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文件、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人:酒泉市沃泽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人:王静

  联系电话:13809377810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厦5层511室

  代理机构: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人:段雪雯

  联系电话:17793678459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

                              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401

编辑:g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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