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区域火电企业脱硫防腐修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223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包括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区域单位宁东区域: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宁东电厂)、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宁东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灵武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鸳鸯湖公司)共四家单位的脱硫防腐修理一体化招标工作。
(1)鸳鸯湖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鸳鸯湖一期)为2×66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汽轮机发电机组。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鸳鸯湖二期)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汽轮机发电机组。全部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一炉一塔。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约 64.5km的鸳鸯湖矿区内,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 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西距灵武市约34km,距离银川市约64.5km。
(2)灵武公司: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的灵武市境内,地处灵武市区北 6km 的东塔镇果园村马场湖附近,离银川市约 52km,交通方便。全厂现役机组包括一期(#1、#2)机组 2 ×600MW 亚临界燃煤空冷机组、二期(#3、#4)机组 2×1060MW 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预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
(3)宁东公司: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西北15km,装机容量2×1000MW,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
(4)宁东电厂:国能宁东一期、二期机组容量分别2×330MW、2×660MW,总装机1980MW。一期机组于2010年年底投产,二期机组于2017年年底投产,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一二级脱水及石膏储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排出系统、工艺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宁东区域(鸳鸯湖公司、灵武公司、宁东公司、宁东电厂)4家单位脱硫系统吸收塔塔体及浆液循环泵叶轮、泵壳、吸收塔塔体、喷淋管支撑、净烟道、湿式除尘器壳体等磨损、腐蚀部位防磨防腐修理。
鸳鸯湖公司一、二期四台机组脱硫设备、管道防腐修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四台机组吸收塔塔壁漏点处理及防腐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托盘梁漏点处理及防腐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原净烟道漏点焊补及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叶轮返厂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泵壳出入口大小头渗漏点打磨、焊补、防腐修复;四台机组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前后护板防腐防磨修复;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灵武公司一二期脱硫系统浆液泵防磨修复:一二期脱硫浆液泵(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石膏排浆泵、强制循环泵、石灰石供浆泵)泵体、泵盖、叶轮、前、后护板及出入口内衬管道(DN50-DN1200)碳化硅防磨修复,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宁东公司脱硫系统、制浆系统衬胶管道防腐修复,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罐体、池的防腐修复,吸收塔内喷淋管道和喷嘴进行防腐修复,浆液管道采用光固化防腐材料防腐,脱硫浆液循环泵过流部件及管道清洗、打磨、堆焊、耐磨层处理修复,修复后叶轮动平衡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及材料合格证明,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宁东电厂一期、二期浆液泵过流部件、进出口管道耐磨修复;吸收塔衬胶管道、玻璃钢(FRP)管道修复、陶瓷喷头脱落修复、制浆系统衬胶管道防腐修复;吸收塔、湿除、烟道、湿除循环水罐防腐修复、机械通风塔防腐修复、高速混床人孔门防腐修复,修后设备文明卫生治理,与原设备色标保持一致。
以上工作涉及到的施工、设备、耗材、材料运输等由投标人负责。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二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一、二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设备防腐(或衬胶更换)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17: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4-2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路英力特大厦A座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邵明力
电 话:0951-5082282
电子邮箱:1289580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房间)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金颖
电 话:0951-6970520
电子邮箱:15013934@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