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装饰艺术实训中心教学展示空间改造、设备更新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4-01 0
核心提示:  甘肃钜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文理学院的委

  甘肃钜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文理学院的委托,对兰州文理学院装饰艺术实训中心教学展示空间改造、设备更新维护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LUAS-2026XN-017

  2、项目名称:兰州文理学院装饰艺术实训中心教学展示空间改造、设备更新维护项目

  3、采购内容:兰州文理学院装饰艺术实训中心教学展示空间改造、设备更新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17.5856万元

    最高限价:17.5856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个税除外)中任意一种税种的完税证明,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申报表或相关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按年缴纳的请提供2025度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6年4月2日起至 2026年4月9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银滩南路雅戈尔时代之星9号楼6楼636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 年4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文昌楼 13 1322 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 区雁北路 400 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给予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具体约定见招标文件。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符合规定的本国产品情形的,可享受的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约定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兰州文理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文理学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931-826199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钜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银滩南路雅戈尔时代之星9号楼636室

  联系人:刘雅琪

  电 话:18394021888  

 

                                                 2026年4月1日

编辑:g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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