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施工质量检测服务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施工质量检测服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建设资金来自 全额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施工质量检测服务
2.2 项目编号:XDZB134-013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4 投资额:/
2.5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项目施工质量检测服务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专项全过程检测,数据采集、报告出具、检测资料整理归档,配合项目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及国家标准规定需要检测的项目。
2.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全程紧密配合项目施工进度开展检测工作,不得因检测工作延误整体施工工期。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具备法律效力,顺利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主管部门核查。
3.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资质要求:征集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①综合资质或②专项资质类别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以及具备③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和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经营范围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有效备案,提交网上登记截图。)同时具备⑤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监局)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财务要求:承诺近 3 年(2022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4信誉要求: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征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征集申请人参与征集的,应对全体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以上征集申请人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5 能力要求:征集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制)。
3.1.6其他要求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7其他要求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本次征集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联合体参与征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征集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征集。
(3)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合计数量不得超过3家。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日9时00分00秒---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00秒
4.2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4.3 获取方法:
(1)征集申请人提交下述资料审核:
1)凡有意在线参加本项目的征集申请人,请务必在本项目征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获取征集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获取征集文件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510216546@qq.com。
2)经审核通过的,将《领取征集文件登记表》发送至征集申请人邮箱。
3)征集申请人将手写《领取征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510216546@qq.com。
4)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征集文件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征集申请人。
(2)征集申请人非工作日期间可正常获取征集文件,但应提前电话联系。
4.4 征集文件费0元/本。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征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4日12时00分,
5.2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5.3 递交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监督部门
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10-5871803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11-85369086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李工、何工
电 话:13522012653
传 真:010-687981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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