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绿能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绿能综合服务采购项目(03-08-04D-2026-D-F-D0585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 ,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光伏板等设备及安装施工、运维服务等内容。
1.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202.44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9%,6%,预估含税金额226.06万元。
标段1预估不含税金额为1533363.72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预估含税金额为1732701.00元。标段2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48652.43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预估含税金额为271031.15元,其中施工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金额为3758.832元。标段3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423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预估含税金额为256838.00元。
具体内容如下:
|
标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总价限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
标段1 |
1 |
光伏板 |
720Wp |
片 |
791 |
453628.32 |
13% |
512600.00 |
|
2 |
光伏支架 |
热镀锌Q355B/Q235B或锌镁铝 |
套 |
1 |
704900.00 |
13% |
796537.00 |
|
|
3 |
逆变器 |
30KW |
台 |
2 |
10619.47 |
13% |
12000.00 |
|
|
4 |
80KW |
台 |
3 |
42477.88 |
13% |
48000.00 |
||
|
5 |
110KW |
台 |
2 |
38938.05 |
13% |
44000.00 |
||
|
6 |
并网柜 |
GGD型,800*800*2200 |
台 |
2 |
105800.00 |
13% |
119554.00 |
|
|
7 |
桥架 |
铝合金或锌铝镁 |
项 |
1 |
60000.00 |
13% |
67800.00 |
|
|
8 |
接地 |
镀锌扁铁0.4×40 |
项 |
1 |
15000.00 |
13% |
16950.00 |
|
|
9 |
监控 |
400万像素球形摄像机 |
台 |
6 |
22000.00 |
13% |
24860.00 |
|
|
10 |
水槽 |
锌镁铝 |
项 |
1 |
80000.00 |
13% |
90400.00 |
|
|
小计 |
1533363.72 |
|
1732701.00 |
|||||
|
标段2 |
11 |
安装施工 |
包工包料 |
项 |
1 |
248652.43 |
9% |
271031.15 |
|
标段3 |
12 |
运营维护 |
日常维护、技术支持、系统巡检、基础环境系统保障线路整理、故障维护、数据分析等 |
年 |
15 |
242300.00 |
6% |
256838.00 |
|
合计 |
2024316.15 |
|
2260570.15 |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份额100%。(所有标段兼投兼中)。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详见1.6项目规模,各标段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光伏板等设备及安装施工、运维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请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标段1/2: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止;标段3: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5年止。
2.3供货进度要求:标段1供应商自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以供应商实际承诺为准)
2.4工期要求:标段2采购人或其下属分公司下发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以供应商实际承诺为准)
2.5运维服务期限:标段3自设备安装调测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为期十五年的运营维护期
2.6质保期:标段1提供不少于5年的光伏成套设备质保期。
2.7到货/服务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比(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资质要求(标段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4三类安管人员(标段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与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5年9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以及官网查询截图,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中的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予以认可)。③所有人员均不可复用。④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人员,询比(比选)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⑤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
3.5人员配置:
标段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至少3名施工人员,其中1名施工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1名施工人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名施工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标段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运维人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与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5年9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若特种作业操作证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视同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③施工人员均不得与三类安管人员重复,否则重复人员不予计算在施工人员内。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7代理商(标段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响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声明函,函中必须明确主要设备(光伏板)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主要设备(光伏板)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制造商授权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3.8业绩要求(标段1):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含)至首次询比(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国内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光伏设备销售类;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不得晚于本项目询比(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单(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结算单为准)。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④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且无法区分类似业绩范围及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规范书、供货单、订单、结算单、发票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⑤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⑦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⑧若为代理商响应,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认可。若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业绩,仅认可一种业绩金额较高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业绩。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标段1/3: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标段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设备销售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标段3: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技术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标段2: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投标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投标人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2021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审查响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10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
(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款0元的不涉及开票信息]。平台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5.3 询比(比选)文件费用:询比(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无论参投多少标段,本项目只收取300元】
线下支付方式:购买询比(比选)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5855
温馨提示:
A.我公司收款账号为虚拟账号,每一个账号均只对应一个项目,请严格按照本文件中账号进行支付操作。
B.请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上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C.请完成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在询比(比选)文件规定的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询比(比选)文件,否则超时系统可能无法下载文件。
D.请仔细核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申领联系人信息,后续询比(比选)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将直接发送至该联系人邮箱。
支付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gcmc.sctt@139.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5.4 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5 购买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领取方式:
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均为电子发票,将按照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贵公司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时填报的联系人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应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
手机CA证书售价50元人民币/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比选)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81805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08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连宇航、冯根、李平江、伍春洋、杨刚、杨双全、陈蕾
电话:18844206653、19980367834
电子邮箱:gcmc.sctt@139.com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gcmc.sctt@139.com】提出。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负责人: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