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所属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加油站防雷防静电检测项目【网上竞价】

   2026-04-10 0
核心提示:条目内容项目名称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所属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加油站防雷防静电检测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QT304526041226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加油站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出具符合规定检测报告;本批次暂对100座站点进行检测,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其余站点进行检测;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防雷安全检测完成出具第二次《检测报告》;
5、服务时间节点:2026年4月26日前完成采购人所属加油站防雷检测工作,并在检测后7天内提供准确的纸质版检测报告。第二次检测时间要和第一次检测时间间隔180天,在30日内完成检测,并在检测后7天内提供准确的纸质版检测报告。

6、服务频次:一年两次/站;

7、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所属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加油站(检测时成交供应商必须至每个加油站现场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时同时提交检测站点台账,台账必须标明检测时间、地点、位置,并同时提供检测位置照片(照片必须自带拍摄时间));
8、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规定

9、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GB/T21431-2023《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对加油站开展实地防雷防静电检测。检测装置需取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检测装置校准或标校证书。

2)所出具报告符合标准要求,且被属地气象、应急等监管部门认可,供应商需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在报告出具的一年内被政府监管部门或专业部门检测发现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存在与检测报告不符情况,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供应商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所属加油站设备存在缺陷或隐患,应及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及整改方案,并告知采购人相关负责人。采购人对缺陷或隐患处理完成后2日内,供应商须免费为整改项目进行复检,直到检测数据合格后,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5)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4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为空的,不予认可)2份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内容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0日17302026年4月15日173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单站全年两次检测125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6、报价不允许小于0。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1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586098100@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等行为;最终导致项目无成交结果的,采购组织方将扣除服务费后的报价保证金余额交由采购人处理;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100座站点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0%

1.50%

1.50%

500-1000

0.80%

0.80%

0.50%

1000-5000

0.50%

0.50%

0.30%

5000-10000

0.30%

0.25%

0.10%

10000-50000

0.10%

0.10%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

100000 以上

0.01%

0.01%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3、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采购组织方有权从报价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服务费。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E交易平台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E交易平台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或因其它原因,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或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结算要求

供应商在检测服务结束并提交第二次检测报告(纸质版)且通过验收后30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合适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检测时成交供应商必须至每个加油站现场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时同时提交检测站点台账,台账必须标明检测时间、地点、位置,并同时提供检测位置照片(照片必须自带拍摄时间),以上资料缺一将不能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关服务费,不予支付。

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4、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5、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采购人:内蒙古北疆能源物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楼4层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13084727678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18586098100、0471-3473023
邮箱:18586098100@163.com

监督部门

名称:综合管理部

联系方式:郭艳波 18004849716

系统操作咨询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附件2.拟签订的合同模板(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docx


编辑:ejy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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