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洽谈邀请公告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通过洽谈邀请确定 1 家合作企业,围绕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开展校企合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洽谈合作事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项目
二、合作内容及要求
1、合作核心内容:
(1)共建无人机应用技术产业学院,实施 ″订单班” 人才培养,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课程教材、打造双师型师资团队、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室,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渠道。
(2)联合打造 ″黔南州(贵定)无人机 CAAC 实训基地及 CAAC 无人机考点”,配备实训设备(含 5-8 台培训机、不少于 10 台展品等),联合申报相关资质,开展校内外无人机培训、考证服务。
2、服务期限:5 年
3、服务地点: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 48 号)
三、合作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提供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无人机行业核心资质:同时持有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并提供民航局 UOM 系统备案截图;拥有至少 4 名持民航局认证无人机教员执照的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与期(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7、具备近 3 年(2023 年 1 月至今)无人机产教融合、培训考证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拥有 2 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8、认同学校办学理念,遵守校园及教学管理规定,能承担合作期间设备维护、空域使用等费用,提供≥3 年设备质保(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成交原则
本项目拟确定成交企业数量为1个
1、成交原则
(1)若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企业≥1 家,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分 55 分 + 商务分 45 分)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三名作为洽谈对象;
(2)优先与总得分最高的第一顺位成交候选企业洽谈,达成一致则确定为正式合作方;未达成一致的,依次与第二、第三名洽谈;
(3)若前三名均未达成合作,或合格响应企业不足 1 家,学校可重新组织遴选或终止本次合作。
五、报名及文件获取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至2026年4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合作企业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材料按照指定路径提交,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37761053@qq.com,逾期将不受理。
2.洽谈邀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6日9:00至2026年4月22日17:00;
(2)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六、评审、洽谈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0时,逾期递交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室(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 48 号)
3.评审、洽谈时间:2026年4月23日10时,逾期递交文件将被拒绝;
4.评审、洽谈地点: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会议室(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 48 号)
七、征集人及联系方式
1.征集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085405253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 48 号
2.代理机构:贵州匀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绍航、陈露依、刘顾洁
联系电话:0854-8192990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西山大道 26 号碧桂园・滨江 1 号 12 栋 1 单元 30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