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2026-020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960.00元
最高限价:48696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RHZB-2026-020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1 | 年 | 48696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7-1),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装订成册一套给代理机构备案,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至 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吉阳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1)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04月29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3
五、开启
2026年04月29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庆丰路与天佑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793-8101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1、1403
项目方式:0793-830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怀庆、赵园园
电 话:0793-830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