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三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厅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皖水许可决【2024】34号)
1.4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三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WGZ50307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WGZ50307
2.5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6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顺河镇及单王乡,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安镇鲍湾段新建金属网兜抛石护岸长0.295km,顺河镇安城闸出口段新建格网石笼长1.33km,单王圩段新建堤防堤后盖重压渗平台长1.9km,双轮铣防渗墙长2.18km。三级堤防。具体内容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7合同估算价:2875.11616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主要对新安鲍湾段新建金属网兜抛石护岸长0.295km,顺河安城闸出口段新建格网石笼长1.33km,单王圩段新建堤防堤后盖重压渗平台长1.9km,双轮铣防渗墙长2.18km。具体内容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不含水环境治理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信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材料扫描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本次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新版】(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 ;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956465646。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2日11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1)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后四楼
邮 编:237000
联 系 人:樊主任
电 话:0564-3235691
11.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六安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B座18层
邮 编:237000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王龙超
电 话:0564-515198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新版】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电 话::0564-3306192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 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一: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145917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户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384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