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8灵华高速永临结合电力线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6-04-2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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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8灵华高速永临结合电力线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8灵华高速永临结合电力线路新建工程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平交复(2025】5号)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交复〔202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永灵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20、由项目法人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80,招标人为甘肃永灵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星博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及技术等级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主线起点位于灵台县中台镇杨村,与拟建S19永寿(陕西)至灵台高速公路相接,终点止于灵台县什字镇姚家沟村,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顺接,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南向西北。同步建设1条立交连接线,起点位于中台镇李家湾村西侧,与现有G244以平面交叉形式相接终点与互通立交匝道顺接。本项目主线全长14.866公里,立交连接线长 1.108公里。

项目主线共设置桥梁 2175.4米/7 座,其中大桥 2071.4 米/5 座,中桥104米/2座,天桥6座,涵洞17道(以上构造物包含互通立交主线桥涵);共设长隧道2232.25米/2座。立交连接线设涵洞9道。项目共设互通立交1处,匝道收费站1处,自救车道1处,沿线不良地质处治7处,处治面积8.8394公顷,无服务区、养护工区和隧道管理站设施。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001,招标范围如下:

主线桩号:AK17+120~AK32+039.614;

连接线桩号:LK0+000~LK1+108

本项目为电力专项工程,具体包含S28灵华高速永临结合电力线路新建工程架设10千伏架空线路7.2千米。含采购、施工、验收、送电及移交

1)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

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通电所需的检查、检测、调试、试运行等)。负责与国家电网或验收主管部门对接,按照国家电网或者验收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及时通电。

3)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所需要的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等工作。

4)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指标须满足合同要求。

2.4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2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723日;缺陷责任期:36个月。具体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3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材料)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名,须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3个月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

3.4公司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业主证明等材料)。

3.5 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不限)。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042409时00分至202604281700分(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方式:线上电子获取,投标人请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PDF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76118279@qq.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76118279@qq.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1409时30分前。

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408室

5.4 本次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永灵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S28灵华高速崇信收费站

邮政编码:744000

联系人:吴先生

话:1539066691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星博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海鸿国际中心1704室

人:邓工

联系电话:18193181757

 

                                                                                                                                              20260423

编辑:g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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