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4-3-395)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本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阳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合肥合叉叉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合肥阳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2.2 规 模: 本项目共利用6座建筑建设光伏电站,屋顶面积60144m2,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8.94032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8.63MW。采用710Wp双面双玻异质结组件12592块,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阳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合肥合叉叉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6年5月开工,2026年8月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资源开发及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厂协调及确认工作、协调组织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等;全部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备案及接入方案审查、报当地电网公司批复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智慧运维系统(含电表端红外线数据采集设备);五防锁(含通讯适配器、电脑钥匙、五防工作站);设备(除组件、逆变器外其他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卸车、存储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及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提供承载力复核报告(屋顶承载力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并在鉴定报告盖检验章,不能以校核代替第三方鉴定,加固前的荷载检测鉴定单位和加固后的复核单位不能是同一家;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最新版执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进行除锈、防腐、防水、补漏等工作;编制屋顶防水、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环保、职业健康和安全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基建档案验收、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算验收、项目整体验收及所有评审等)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气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包含一次调频、有功调节等系统,具体根据电网公司要求。若在质保期内,供电公司另有要求,则投标方无偿加装相应设备,直至满足供电公司要求);无功补偿装置需确保光伏系统正常运营后光伏电站及用户功率因数合格,若因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足等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力调电费考核,由投标人负责协调解决和支付相应考核费用;接入施工及变压器容量新增或改造等,完成安全“三同时”和档案专项验收;消防、水保、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三同时”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若不需开展相关工作,则需作出说明和承诺。
本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除组件、逆变器设备采购外)。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负责组织协调用户与招标人完成签订光伏电站开发租赁合同、完成所有协调工作,组织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大于等于3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取得以下资质: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证书
②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月完整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06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阳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合肥合叉叉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5.3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具有“财务指标评价”项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完成财务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具体方式: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模块,点击公司信息变更维护>财务信息>新增或变更近三年的财务信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维护自成立以来的年份)。如未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或出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400-010-1086。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转8407。
招 标 人:合肥阳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3号楼1层105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556-4176151
电子邮件:17686914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50
电子邮件:zheng_qw@ch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