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3037,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神华包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一期现有工厂)简介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厂,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厂,是集高新技术、密集资金和高端人才为一体的现代新型煤化工工程。该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核准建设的第一个大型煤制烯烃工业示范工程。现有工厂2011 年进入商业化运行,2014 年 6 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现有工厂在建设、试车、开车及商业化运行中,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示范及推广意义的工程化技术;攻克了世界首套煤制低碳烯烃工艺技术工程化、烯烃分离工艺技术工程化及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转等世界性难题;通过系统集成与优化,将现代煤化工、石油化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开发并掌握了工业化煤制烯烃的操作与运行技术。
神华煤制烯烃项目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项目,是国家“十一五”期间核准的第一个大型煤制烯烃工业示范工程。自2007年9月23日开工建设到2010年5月31日全面建成历时近三年,2010年8月21日打通全流程,2011年进入商业化运行。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以煤为原料,生产销售甲醇、甲醇制烯烃、聚丙烯、聚乙烯、硫磺、C4、C5、CO2、丁烯-1、乙烯、丙烯、丙烷、甲基叔丁基醚。热力生产及供应、工业用水、发电;对外贸易经营;相关技术服务。其中,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30万吨/年。硫磺2.2万吨/年,MTBE 1.26万吨/年,2-PH 6万吨/年,抽余碳四1.5万吨/年,煤基混合戊烯2.5万吨/年。
现有工厂投产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新型煤化工基地,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启动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将现有装置的规模和能力扩大。升级示范后,煤制甲醇的产能拟由 180万吨/年增加到 380 万吨/年,甲醇制烯烃的产能由 60 万吨/年增加到 135 万吨/年,以进一步体现规模效益。
2.1.2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简介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的主要生产装置建设在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厂预留空地及部分新增土地上,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冷冻站、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改造、化学水处理、换热站、循环水站、污水生化处理、废水回用、高效膜浓缩、蒸发结晶、废水缓冲罐区、给水加压及消防泵站、消防分站、消防应急事故水池、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储配煤及输煤、全厂铁路、烯烃罐区、液体汽车装卸栈台、全厂火炬、两聚包装及立体库房、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库、危废中转库、总图运输、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地下管网、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全厂信息化管理系统、员工活动设施及厂外灰渣等。
2.1.3包头化工增加一台翻车机改造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4.10Mt/a,本项目采用1台双车翻车机,设计卸煤能力30~36节/h,翻车机房下输送系统设备能力为Q=2500t/h。主要工程范围:本项目包括新增翻车机房的全部生产系统及必要的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单体工程包括新增翻车机房及相关设备基础、电气综合楼等。包括翻车机本体、煤箅子、受煤坑、槽下给煤机、带式输送机等工艺设备,以及DCS 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室内外给排水及供热系统、除尘系统等。
2.1.4招标范围:
(1)投标人应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101-2020)等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根据包头化工新改扩建项目基本信息变化、排放口信息变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更新等情形,依法完成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全部工作,确保招标人的排污许可管理合规合法。
(2)投标人应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完成一期现有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和包头化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
(3)投标人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对照上述新建、改扩建项目各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负责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部工作。
(4)投标人应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要求》等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对项目环评报告中要求布设的地下水污染监测井进行施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相关管理要求。
标段划分:本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合同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同时含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2)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合同业绩各1份,其中任意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服务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化工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四名,均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5-1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 编:014010
联 系 人:毛河玉
电 话:13604727399
电子邮箱:1051241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5楼713室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张鹏慧
电 话:0471-3261825
电子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