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路街道低空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6 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兴达路街道低空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的

项目概况

兴达路街道低空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C【2026】008号

2.项目名称:兴达路街道低空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84215.32元

最高限价:1884215.3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兴达路街道低空智能制造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隶属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地处东三环西侧、杨金路南侧、明慧路东侧、鸿宝路北侧区域。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100299.53平方米(折合150.45亩)。场地原始地貌以耕地为主,分布有多条排水沟,局部为坑塘等低洼地;现状地形起伏较大,部分区域存在杂填土、耕植土,还堆积有建筑垃圾及散落多座砖混结构房屋。需通过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土方开挖、回填等工程措施,将场地整平至满足产业园厂房、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的标高与平整度要求,为后续园区土建施工及市政配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5.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地处东三环西侧、杨金路南侧、明慧路东侧、鸿宝路北侧区域;

5.3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说明(如有)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5.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5工期:20日历天。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内容需包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第六村民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

联 系 人:王海涛

联系方式:1853826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辉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绿地滨湖国际3区1号楼412室

联 系 人:王玉

联系方式:13213102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

联系方式:13213102366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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