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支行金融机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30 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农村商业银行

1. 招标条件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支行委托,对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支行金融机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支行金融机具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20260395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本公告第二条第2.8款《标包划分及采购需求表》中所列全部设备及相关供货、运输、安装、请试、培训、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后续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5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工作要求。

2.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金融机具(非柜面类设备)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台)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纸币清分机(4口)

按需购买

118000

2

2

硬币包装机

按需购买

88000


3

纸币清分机(2+1口)

按需购买

14900


4

硬币清分机

按需购买

13000


5

捆钞机

(自动)

按需购买

12000


二标段:金融机具(柜面设备)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台)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高拍仪

按需购买

1100

 

2

2

柜内清

(四合一)

按需购买

2450


3

柜内清

(五合一)

按需购买

2800


4

双录摄像头

按需购买

900


5

指纹仪

按需购买

600


6

针式打印机

按需购买

3600


7

装订机

按需购买

1780


8

验钞机

按需购买

2650


9

扎把机

按需购买

550


10

同号换卡机

按需购买

48000


11

主机

按需购买

8500

12

窗口屏

按需购买

1000


13

呼叫器

按需购买

700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订单”供应形式,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如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后续对本项目涉及金融机具进行全省统一采购,或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行后续对本项目涉及金融机具进行全市统一采购,采购人将执行总行或濮阳中心支行采购框架并终止相关机具的后续采购。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2.10本项目各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本项目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对于非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情况,制造商和代理商必须共同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服务进行承诺,并承担连带责任(非制造商投标的提供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需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网点能够100%覆盖濮阳市所有县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9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应遵循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如为许可证产品,应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点验钞机、扎把机、纸币清分机须满足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及银货金[2015]10号文中的《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系统数据接口规范》要求,在《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中并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人民币纸币清分机能够按照JR/T 0153-2017《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行业标准对人民币纸币进行挑剔;硬币清分机、全自动硬币包装机能够按照JR/T 0162-2018《不宜流通人民币硬币》行业标准对硬币进行挑剔;

3.10未被列入河南农商银行系统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已解除黑名单的除外),或者近三年内参与河南农商银行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情形(提供承诺函)。

3.11信用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发售。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以上均为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xzxzbb@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71-6711902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回至投标人邮箱。

4.4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若采用个户对公户转账时,备注公司全称方可开具公司发票;未备注或者备注不完整,无法直接开具公司发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行号:30149100076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华悦国际酒店(清丰人民路店)4楼会议室(濮阳市清丰县人民路 102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支行

地    址:濮阳市清丰县文化路88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393-723217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刘炯、张志慧、熊诗浩、王倩倩、袁芙蓉

联系方式:0371-67119025


附件1: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具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HXZB】20260395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标    段:                          

联 系 人:                      手    机:                          

公司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被授权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有£            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具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领取招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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