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备案表、2512-341602-04-02-263504
1.4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00424/JG2026-04-0605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DFWGZ00424-1
2.5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于亳州市谯城区部分产业园区内实施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综合提升工程,拟建设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电站205MW/428MWh、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70MWp、250kW直流充电桩300座、7kW交流充电桩10座、数智能碳一体化系统、屋顶加固、屋面瓦更换、土建及配套用房施工等工作。
2.7合同估算价:约783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950万元,施工费约76350万元)
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报批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O模式,即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整体策划、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并完成并网使用、运维服务期(5年)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独立设置,不得兼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运营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需要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4)承担本项目电力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均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满足三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6)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15606296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0楼
邮编:236820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7755998078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邮编:230051
项目负责人:王刚、朱磊
电话:15156062967、13696545823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8楼810室
电话:0558-552266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400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97524094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