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属子公司2026年水泥助磨剂实施公开谈判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响应事宜。
1.1 采购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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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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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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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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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藏公司 |
水泥助磨剂 |
掺加比万分之六 |
912 |
说明:具体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1.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期间,采购人所属子公司所需的水泥助磨剂的供应,响应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将水泥助磨剂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货。具体交货地点如下:
1.2.1西藏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市贡嘎县昌果乡甘旦村。
1.3 响应人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1.3.1须为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响应人须为专业从事水泥助磨剂研究与生产的企业,本次采购不接受贸易型供应商。
1.3.2优先选择获得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发明专利证书、获奖产品的证明及在绿色低碳方面具备显著优势的响应人;
1.3.3所投货物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最新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确保报告真实、合规且在有效期内。
1.3.4须具有在水泥行业供应高效助磨剂相关业绩或须在西藏公司完成水泥高效助磨剂大磨试验。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收付款票据原件作为佐证材料,确保业绩真实有效。
同时所投高效助磨剂,较空白试验在水泥28天抗压强度达标前提下,熟料配比降低7%及以上(以出具的试验总结报告或月度使用效果总结报告盖章扫描件为准)。
1.3.5须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1.3.6在采购人系统内及区域内同业中,无不良供货记录,履约信誉良好。
1.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天眼查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1.3.8依据相关规定,响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响应,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及以上响应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响应。
1.3.9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直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b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c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d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e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g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h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i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l申请人在采购人2025年度水泥助磨剂供应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1.4 采购要求
1.4.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人按项目购买标书并交纳响应银行保函,同时在祁连山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方可参与响应;
1.4.2响应人须按GB/T 26748-2011《水泥助磨剂》国家行业标准和本公司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报价,具体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如下:
1.4.2.1掺加前后水泥性能变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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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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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细度 |
比表面积 |
m2/kg |
与不掺加助磨剂相比增加不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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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余(45μm) |
% |
与不掺加助磨剂相比减少不小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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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标准稠度需水量 |
% |
绝对值增加不大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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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初凝时间 |
min |
差值不大于30并结论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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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终凝时间 |
min |
差值不大于30并结论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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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安定性 |
试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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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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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氏夹 |
mm |
结论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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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胶砂流动度 |
% |
相对值不小于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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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胶砂28天干缩率 |
% |
绝对值之差不大于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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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离子含量 |
% |
绝对值增加不大于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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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胶砂抗压强度 |
3天 |
% |
相对值不低于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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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
% |
相对值不低于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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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 |
% |
相对值不低于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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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助磨剂匀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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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计量单位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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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助磨剂 |
粉体助磨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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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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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刺激性气味 |
无刺激性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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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固量 |
% |
S±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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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量 |
% |
W±2.0 |
W±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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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g/cm³ |
D±0.03 |
D±0.03 |
|
pH值 |
|
A±1.0 |
— |
1.4.3响应人中选后,必须严格按质量指标要求送货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不得转包(或代加工)等,如无法按上述要求进行供货,将被视为无履约保供能力,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纳入采购人惩戒名单。
1.4.4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前须详细阅读并接受本次采购的评标规则;
1.4.5响应单位须按标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祁连山水泥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选择项目,完成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1.4.6响应方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的,应在响应截止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方将给予解疑。
1.4.7若遇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价格上行时,采购人有权结合变动幅度、同业对标、成本接受程度等因素,按制度流程报批后适度进行修正调整,在此期间中选单位不得出现断供、停供、少供等行为,否则视为违约;价格下行时,采购人有权结合市场变动,按照统一规则及时进行下调,中选单位应接受并遵守。
1.4.8响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逐项上传相应资料,若出现整体打包上传、漏传、错传的标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1.5 付款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相关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采购原则,结合水泥行业惯例,本次采购特设定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规则如下:
1.5.1响应人若为中小企业,须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在自愿接受本次采购所有规则(尤其是款项支付方式)的前提下,参与本次响应工作,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明确表示自愿遵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相关要求;
1.5.2按照水泥行业惯例,本次采购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承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采用滚动结算方式;账期自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60天。
1.6 采购安排
1.6.1采购组织人
采购人下属的招标中心为本次采购的组织人,负责本次采购的具体组织、流程推进及相关事宜;
1.6.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上公开谈判方式,响应人须登陆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qlseps.com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按平台要求填报相关资料、上传资质文件,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入网审核。本次公开谈判采购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售卖、网上开启、评审等全部流程,均在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
1.6.3购买谈判文件
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在2026年4月30日—5月14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以电汇形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500元/项目的谈判文件费用,采购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费用后,将为响应人开通谈判文件下载权限,文件费用一经缴纳。除采购项目终止采购的情形外,不予退还;若出现采购项目终止采购的,由招标中心退还已收取的谈判文件的费用。
1.6.4响应保函
1.6.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本次响应担保金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电汇等其他方式。
响应人确认接受本谈判文件要求并确定参与响应的,应在2026年5月14日12:00前,以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响应担保金,金额为20,000元/项目,响应人须将银行保函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人确认收到符合要求的响应保函后开通网上响应权限。
1.6.4.2响应保函要求:
(1)担保方式:须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或分离式保函;
(2)保函受益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3)保函有效期要求:自本项目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90天。
1.6.4.3保函核验方式:
(1)线上核验:登录保函出具机构官方网站,输入保函编号、查询码、受益人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线下核验:可拨打955XX官方客服电话核验,或前往保函出具机构营业柜台现场核验。
1.6.4.4若响应人提交的响应保函存在真实性、有效性不足,或不符合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开通网上响应权限、拒收响应文件,或由评审委员会依法否决其响应资格。
1.6.4.5若响应人开具的为纸质保函,上传附件后须将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采购人,邮寄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28号祁连山水泥集团204招标中心。
1.6.4.6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 为8个月。
1.6.4.7若响应人出现中选后拒不履约、违反本谈判文件约定或其他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响应保函约定,向响应人索赔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以弥补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6.5 缴纳谈判文件费用的账户:
单位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五泉支行
银行帐号:2703002219200085151
响应人缴纳谈判文件费用时须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如:QLSWZZB-XXXXXX-XXXX),如响应人未备注所投项目编号,采购人将不予开通相应响应权限。
1.6.6 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9:10(逾期系统将自动拒绝受理响应文件)
(3)开启时间:2026年5月15日9:10
1.7 评审方法
1.7.1本项目采用谈判方式采购,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谈判轮次原则上设定为2轮,具体分为首轮澄清磋商及最终报价环节。特殊情形下,经谈判小组集体表决后,可适度增加一轮补充谈判。
若在任意轮次谈判中,所有参与谈判的响应人最终报价均已满足采购预算要求且方案无实质性偏离,谈判小组可根据″效率优先”原则,提前终止谈判流程,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响应人提交的最终报价,将作为本项目中选评审的唯一依据。
1.7.2若响应人报价出现如下情形时,经采购人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列为″无效报价”并不予采纳:
a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
b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严重背离采购单位或项目组成员一致认同的市场供给规律或市场行情价格;
c响应人为恶意中选入围或降低产品(服务)质量所报的最低价;
d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不能响应我公司实质性要求,或附加我公司在询比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条件的;
e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曾低价中选却未履约的,或最低价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日常履约表现与保供能力较差的;
f经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存在最低价不成立的其它原因。
1.8 拟中选单位数量
1.8.1评审遵循价格优先的决标原则,响应人在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选择1家中选单位。
1.9 其他要求
1.9.1本次采购不安排集中现场答疑,原则上不接受响应人现场咨询;响应人如有疑问,可通过采购交易平台或联系方式与采购人沟通。
1.9.2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合同管理,响应人如若中选,在签订合同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办理合同专用电子签章,确保合同签订流程顺利推进。
1.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祁连山水泥″采购交易平台”及″中国采购响应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28号祁连山水泥集团204
联 系 人:闫国军
联系电话:0931-4900690
传 真:0931-4900690
电子邮箱:qlssneps@126.com。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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