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采购某公司反诉、应诉法律代理服务、诉某公司兑现职工福利提货券法律代理服务询价通知单【竞价采购】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51599 |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询价通知单,单轮竞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采购某公司反诉、应诉法律代理服务、诉某公司兑现职工福利提货券法律代理服务。(1).全程参与我公司应诉、反诉一审、(如有二审)案件,协助梳理案件证据、起草/修改答辩状、整理应诉材料清单、指导提交法院材料,代理出庭应诉、反诉(包括庭审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流程庭审服务);(2).全程参与我公司起诉某公司兑现职工福利提货券法律代理服务一审、二审案件,协助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起草/修改民事起诉状、整理起诉材料清单、指导提交法院立案材料,代理出庭参与一审、二审诉讼(包括庭审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全流程庭审服务);(3).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专业意见建议;(4).全程梳理案件相关资料(包括证据材料、法律文书、庭审记录等),并于一审、二审案件完结后统一整理归档,交至我公司留存。(5).梳理案件相关资料,并于案件完结后交至我公司; 7、报价合理性:重新采购时,项目内容未变,成交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前次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理的,采购人可要求其按前次报价成交,若供应商拒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注:本采购公告全部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6-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6〕83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尚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震科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启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德沃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励炜律师事务所、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5月6日12:00至2026年5月9日12: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600元;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报价*3%。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通知,供应商按照服务要求开展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采购厦门广谦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反诉应诉法律代理服务、诉内蒙古蒙壹购壹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兑现职工福利提货券法律代理服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费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利纳、邬桐伟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纪委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