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一标段(TLXMGL-1) | 本项目为烟台港莱州港区疏港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服务、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控、进度管控、质量管控、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
| 业绩要求 | 无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注: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 3.专业技术工程师 (1人):铁路作业区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 4.专业技术工程师 (1人):区间及港前站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包括建筑工程、土建、结构、电气等专业)。 5.造价负责人(2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注: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含6人);其中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铁路作业区负责人1人,区间及港前站负责人1人,造价管理2人,其他人员自行配备。
2.上述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兼职、外聘、挂靠及离退休人员,且岗位之间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累计满足要求即可。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