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通信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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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际通信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国际通信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1.实现飞机与地面系统之间进行数据及语音双向通信的服务,主要包含AOIP数据通信、国际区域甚高频数据通信、全球高频数据通信和全球海事卫星数据及语音通信等; 2.向公司提供航班运行所需的地面电报传输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AC-121-FS-2018-016R3《航空承运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6.3地空数据通信服务商的要求; 2.AC-91-FS-2018-006R1《使用数据链通信系统的运行批准程序》附件G实施PBCS的通信服务(CSP)要求; 3.MH/T 4041—2014 民用航空自动转报系统技术规范; 4.IEEE 802.3标准; 5.ITU-T REC V.35标准; 6.ITU-T REC X.24标准; 7.ITU-T REC X.25标准; 8.TIA/EIA-232-F标准; 9.TIA/EIA-568-A-5标准; 10.TIA/EIA-568-B.2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由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航班运行所需的地空数据、语音通信及地面电报传输服务。具体应实现以下需求: 1.提供飞机在地面阶段IP链路可用时通过该链路下传ACARS数据服务; 2.提供国际区域甚高频数据通信服务; 3.提供全球高频数据通信服务; 4.提供全球海事卫星数据通信服务; 5.提供上述ACARS报文的地面传输服务; 6.提供其他地空通信增值服务,如D-AITS; 7.提供全球海事卫星语音通信服务; 8.提供公司Avinet Type B地面电报传输服务,实现指定电报地址的报文传输,地址包括但不限于BJSCCXH、TPEAPXH、HDQFMCA、BRUBNCR、PEKRRCA、CDGHQXH等。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确保地空及地面电报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和实时性,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对出现的紧急问题应在两小时之内响应,并尽快解决。 (五)验收标准: 服务生效之日起,可以快速、有效建立地空及地面双向数据通信服务,确保公司地空及地面电报传输正常,报文收发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延误。技术支持与服务响应迅速、有效,能够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六)建议合同期限 合同初始期限5年,到期后每年自动续展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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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ARINC Incorporated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1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王尚斌 | |
| 联系人电话:010-64537259 | |
| 联系人邮箱:wangshangbin2018@airchina.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