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烟草研究院警示教育片制作服务竞争谈判公告

   2026-05-07 0
核心提示:1、采购条件郑州烟草研究院警示教育片制作服务已经立

1、采购条件

郑州烟草研究院警示教育片制作服务已经立项,项目预算资金已经获得批复,根据相关程序,此项采购拟通过竞争谈判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为深化廉洁教育,以案为鉴,提升警示效果,筑牢廉洁思想防线,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已发生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服务工作。

3、采购内容

3.1采购内容:警示教育片制作服务,警示教育片时长25分钟左右,6月5日前交付成片;警示教育片内容与纪法条款紧密衔接,引用精准恰当,生动再现当事人蜕变轨迹,切实起到警示效果。使用电影级设备或高端微单(如索尼A7M4、佳能R5),搭配常用焦段镜头(24-70mm、70-200mm),超高清4K拍摄,4K剪辑,叠加部分3D特效,提供有字幕,无字幕成片。除了提供成片外,还需提供原始素材、工程文件、字幕文件等,同时,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不同分辨率或格式的版本,以适应不同的播放场景和平台需求。

3.2服务期限:6月5日前交付成片;

3.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符合采购人需求。

4、参加此次竞争谈判的供应商需具备的资质和要求:

4.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

4.2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未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发布的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不存在以″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4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5其它要求:本项目供应商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竞争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邮件方式,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供应商以邮件的形式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hainazhaobiao@163.com,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命名。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6、监督部门

本项目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进行监督。

7、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响应文件递交及竞争谈判有关信息

联系人:翟老师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2号

联系电话:15638238371/0371-67672220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争谈判时间: 2026 年5月15日9时30 分;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2号郑州烟草研究院A501;

竞争谈判地点:郑州烟草研究院A501。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翟老师

电 话:15638238371/0371-67672220

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1002

联系人:奂金梅、王宁

电  话:0371-60937928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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