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询比公告

   2026-05-15 0
核心提示: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询比

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询比公告

本采购项目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

1.2采购项目编号:QHHJ-2026(XB)-076

1.3采购人: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1.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1.6.1项目建设规模: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2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和平路78号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询比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询比采购范围: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合同估算价:236897.84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捌佰玖拾柒元捌角肆分)

2.3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4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和平路78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4年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

3.3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7楼)购买采购文件。

线上购买:将采购文件费用的付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hjxmzxgl@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获取文件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971-4327809);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后,将询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

未发送付款凭证扫描件或未确认的供应商视为不参加本次询比。

现场购买:购买询比文件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询比文件售出后不退。

收款单位: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宁五四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8112801013700034824(后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缴费时间: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行号:302851059079

 

5、询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7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询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和平路78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974-8522262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婷

联系电话:0971-4327809

邮箱地址:hjxmzxgl@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7楼

2026年05月15日


发布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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