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307-26J1-YS0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秦皇岛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于2025年8月28日取得河北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变更国电电力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投资主体的复函》(冀发改函〔2025〕230号),获取建设指标;2025年9月26日,取得项目备案证(昌审批备字〔2025〕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东南方向约30km(直线距离)处,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7.3km,场址区位于渤海海域,紧邻滦河流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中电建秦皇岛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交流侧装机规模500MW(以设计方案为准)。
2.3 服务期限
自2026年6月30日开始至2026年12月26日,获取全部前期专题批复并得到发包人认可。约18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按照有关光伏发电行业的主要标准、规程和规范及工程进度要求,完成中电建秦皇岛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初勘、地形图测绘、海洋水文观测、安全预评价报告、防洪专题、社会稳定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地灾和压覆矿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等(详见发包人要求)项目所需的全部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并完成评审,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意见。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6 其他:中标人数量1人,资金来源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的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5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光伏项目或渔光互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或项目初步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7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查询网站的网页截图及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勘察设计类或电气类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包含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设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渔光互补项目或海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
(2)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的其他专业人员配置齐全,至少配备具备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各1名,均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8)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3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第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5.2 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
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投标人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3 各投标人须登录采购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5.4 投标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5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6 采购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东路60-1号中桐城市广场17层
邮 编:050021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0311-661825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项目负责人:熊媛
电 话:15083551585
电子邮箱:jxepdi-xiongyuan@powerchina.cn
8. 异议受理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电 话:0311-66182567
电子邮件:duanyongtao@powerchina.cn
备注:以上渠道仅受理异议,招标文件问题澄清请通过采购平台在线提出。
9.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68413508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