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公司吉安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钢筋采购询价书
<询价书编号:XHGYL-20260002>
各响应单位:
本单位拟采购钢筋,请贵单位于2026年5月27日09:00之前按本询价书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送往吉安县新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此次响应文件均采用纸质文件到现场的形式,响应文件由吉安县新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收取。2026年5月27日09:00之后送达至吉安县新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一、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 吉安县新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吉安县二七路与富川路交叉口东南角城控大楼2楼205 |
联系人及电话 |
伍先生(0796-8410659、1857966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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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安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安县城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最高限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吉安地区信息价。响应单位总报价或任一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限价清单中询价最高限价或最高控制价单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采购方拒绝。
2.本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货物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装卸、开票、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材料需满足质量、原材料及抽检要求,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注:响应单位出现总报价或任一单价报价高于限价清单中询价最高限价或最高控制价单价的,询价人有权没收响应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处理,时效一年。
3.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吉安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钢筋明细
材料名称 | 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数量 | 备注 |
钢筋 | 详见响应文件 | t | 7217 |
三、质量要求
1.产品的质量应满足建设、监理及买方工程施工的需要。
2.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技术标准。
3.企业资质需满足政府各项文件要求。
4.供货期间需负责承担1—3次抽样检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及处罚:在供货过程中发生抽检不合格的情况,检验费用应由乙方全额承担,并需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将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询价人有权额外对中标单位作出处罚,处罚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同一家企业一年内发生二次材料不合格情况的,新航公司将相关情况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且对该企业做出三年内不允许参与新航公司的招投标处罚。
五、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执行乙方先供货,甲方后付款的方式。
1.结算方式:本合同采用按月结算方式。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货结算周期,每一个结算周期产生的货款,双方须在每月的20日前完成对账确认。甲乙双方对账无误,且乙方完整提供供货全部合规手续资料后,甲方于1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在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若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货款优先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若使用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支付贴现费用双方可协商解决。
2.支付条件:买方书面确认的结算单据、发票等作为结算最终依据,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结算单据及发票在规定期限内向卖方汇款。
六、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 吉安县新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60821MAC6LGX61G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吉安庐陵支行 |
银行账号 | 368899991011000088818 |
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退还、递交时需备注明企业、项目及采购材料名称。
七、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供应商或授权委托人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询价文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中标结果依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予以顺延或重新招标。
八、询价保证金
1.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响应单位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转账凭证应密封完好在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2.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开标结果确定后,询价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损害询价人利益的情况,吉安县新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3.若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响应文件,询价人有权没收响应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4.响应单位出现报价及清单各项单价高于询价最高限价的,询价人有权没收响应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中标单位应遵照有关管理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履约保证金缴存工作,具体相关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一般纳税人要求: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资料,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充足的供货能力,能够完全满足现场施工实际工程量的需求,保障供货的及时性、稳定性,不得因供货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标及设计要求。
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
1.未入库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需提交:
(1)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单独密封);
(2)法人授权书;
(3)一般纳税人证明;
(4)询价保证金(转账凭证);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信证明(在″信用中国”首页进行下载)等资料,信用记录查询时点应在本项目发布时间后;
(7)投标单位或授权单位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2.已入库对应采购材料的供应商需提交:
(1)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单独密封);
(2)法人授权书;
(3)一般纳税人证明;
(4)询价保证金(转账凭证);
(5)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3.递交方式:
(1)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单独密封;
(2)其他资料文件由另一个档案袋密封盖章,响应单位按以上顺序做好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
十二、交货及联系人信息
交货地点:收货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交货期限:按收货人指定时间
技术答疑联系人:伍18579665868
资料递交联系人:麦18070460074
十三、其他事项
我司接受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吉安县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委托,采购该项目所需的原材料。挂网询价后的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标准,项目产生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应同意实际项目委托方要求的实地考察,考察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及生产经营情况。若委托方与我方共同考察后,认为最低报价供应商没有对应的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差、存在尚未完结的诉讼或被执行的案件可能影响其资金能力、在其他交易中存在违约且拒不改正等负面问题的,我司有权不选择该供应商,另行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若响应单位恶性竞价、串标报价,一经发现,我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永久取消其参与报价的资格。
十四、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本项目的询价公告、以及采购过程中的变更、答疑和结果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县城控集团供应链官网(http://www.xinhangjicai.cn/)、吉安县城控集团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在吉安县城控集团供应链官网(http://www.xinhangjicai.cn/)获取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