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公司办公室2026年-2029年本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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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气东输公司办公室2026年-2029年本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6870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西气东输公司办公室2026年-2029年本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687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年度费用586.12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一: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20时00分00秒---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20:00 至 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网上(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通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网络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 家 管 网 电 子 招 标 平 台 ( 网 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公司办公室2026年-2029年本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为西气东输机关提供车辆运输服务及驾驶服务。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数量的运输服务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后续随着招标人区域化改革、车辆报废等情况,预计会调整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需求量。2.2 招标范围西气东输机关车辆运输服务及驾驶服务。 车辆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车辆的提供、维修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及保险、服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驾驶员考核与培训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档案的建立及管理等工作。 车辆驾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车辆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发布、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驾驶员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户籍与技术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协助开展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年检及保险管理、报废处置等工作。2.3 服务地点主要服务地点为上海。2.4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本次签订合同(首期)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合同期满后续签次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或中标费率不上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5 标段划分标段(标包)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或等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运输服务或车辆驾驶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但需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作为合同执行方的盖章证明资料。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3.4 信誉要求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3.4.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3.4.4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3.4.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3.5 人员要求3.5.1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所服务单位要求,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其他服务工作,需满足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3.5.2驾驶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员数量配备满足招标人用车需求,持证上岗,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须满足驾驶人员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6车辆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的车辆轿车9台(1.8L及以下,均为同品牌车辆,且颜色一致),商务车5台(3.0L及以下,均为同品牌车辆,且颜色一致),且满足在上海市区24小时不限行。车辆为投标人的自有车辆,车龄需为8年以内(含8年),车辆车龄从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提供车辆清单、车辆行驶证);或承诺购买新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6.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须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3.8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20:00至2026年5月7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网上(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工作。投标人须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4.3.1″注册”、″报名”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或咨询0574-22762077;4.3.2″办理CA章”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或咨询400-9197-888。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09:00(北京时间),通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网络提交。(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5.3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9万元。5.4.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形式。5.4.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账户。5.4.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请务必于招标文件发售期获取投标保证金账户。(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2)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免费购买招标文件(可选择电汇或者现金方式支付0元标书款,无需缴纳平台服务费下载文件)(3)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进入″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 903 3175)。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9:00(北京时间)。6.2开标地点: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投标人应准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 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

附件一 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根据《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1.投标人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六个月;2.投标人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或者再次发生一般失信行为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一年;3.投标人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者再次发生较重及以下失信行为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两年;4.投标人存在特别重大失信行为或者再次发生重大及以下失信行为或者严重丧失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五年。5.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的投标人,不得继续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应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6.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处于失信惩戒处理有效期内的,该联合体应受到等同惩戒处理。7.受到限制交易资格处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时应受到等同惩戒处理。

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

附件二 诚信告知函各潜在投标人:欢迎你公司/单位参与我公司项目投标,请你公司/单位知悉,自招标项目报名开始,你单位的所有行为受《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中的情形限制,请认真阅读。如你单位被发现有疑似存在该标准中描述的行为,且无法提供客观、可供查证的第三方佐证依据的,将则直接视为存在失信行为,接受招标人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失信行为处理。你单位应遵守的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三、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不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四、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五、不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六、不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七、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八、如中标,不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九、认真响应招标文件,并已知悉:当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商务与技术得分低于招标文件相应部分总分的50%,或在西气东输近一年同类项目中中标率极低,招标人将视情做出评估。如评估发现投标人有故意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将视情予以警示或警告,一年内受到三次警示或两次警告的将被招标人限制或停止交易。                                                                                                       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分公司                                                                                                                             2025年4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婷玉

电话:1861257572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604281628490225052656822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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