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基建期技术监督服务采购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13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基建期技术监督服务,工作范围包括综合管理、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励磁、电能质量、热工、金属、节能、环保、化学、汽轮机、锅炉、建(构)筑物、水泵、风机、生产监控系统等专业,从设备选型、设计、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机组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全部七个阶段,并包含机组168小时试运结束后的考核期监督和技术支持服务。
2.3服务期限:进场时间暂定2026年6月,具体以函件通知为准,服务期至最后一台机组完成168试运且正式并网发电后半年。
2.4服务地点: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总公司依法设立及登记的分支机构(分公司),须具有提供检验检测机构CMA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技术监督(管理、评价)服务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6日14时00分至2026年6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gylpt.nxgyzb.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具体操作事宜,可登录“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首页查询相关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采购及供应链管理平台”上同时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接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督,联系电话:0952-661731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系人:王巍
电 话:0952-611730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7楼
联系人:钱彬
电 话:15378958530
邮 箱:nxgywzzc@163.com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