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屋顶光伏项目(一期)-医疗废物处理厂、澳前保税物流园区一期及台湾创业园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 E3501280104100517001
2.3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4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在3个园区内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其中:医疗废物处理厂111.8kWp,光伏有效面积约为464.6平方米;澳前保税物流园区一期容量为1097.2kWp,光伏有效面积约为4559.6平方米;台湾创业园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容量共计1467.05kWp,光伏有效面积约为6096.5平方米。项目拟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5招标主要货物: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内容为医疗废物处理厂、澳前保税物流园区一期及台湾创业园涉及的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群调群控设备、全彩全景枪球智能一体机、消防设备(灭火器箱、手提式灭火器)等供应及安装,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并网相关手续办理,具体以清单为准,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6交货地点:屋顶光伏项目(一期)施工现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能并网发电。
2.8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指定数量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提前48小时(包括节假日)采用邮箱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投标人需要供货的规格、数量、时间、送货地点,投标人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前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2.9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85678元;投标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报价应包括提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施工保险、培训、工程质保期(二年)内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详细报价,中标后,投标报价单价即为中标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招标人的采购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不低于三级(10千伏以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具备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还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所投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5月27日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6月21日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投标书编制工具(全过程咨询、EPC、通用、普通公路、信息化、渔港、水利、水运工程招投标工具)7.8.2048.410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并关注本招标项目(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bszn/13765.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14层; 邮 编:350400;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591-62525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 邮 编:350400; 项目负责人:廖木林; 联系人:廖木林; 电 话:0591-38080667; 传 真:/; 电子邮件:342096117@qq.com。 |
